一个未进过学堂的女人

《一个未进过学堂的女人》

第120章 120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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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连锁店打工打了半年,在经理姐姐的提携下也成了正式员工,工资涨到二三千元一个月,我也很少洗碗什么,而改为洗菜端菜这类。

我很开心。

在酒店上班上了八九个月,元旦这天,我给一桌端菜时,有人喊一声“李美娜”。

我哆嗦了一下,幸好那盘糖醋排骨已放到桌上了,不然怕会摔了。

我定睛一看,却是小学班主任杨老师!

杨老师笑着介绍说她同丈夫、公婆等在吃团圆饭的。

杨老师跟我出来了,对我说:“你养母在找你,说你跟什么野男人私奔了,向我打听消息的。”

“杨老师,我可能跟人私奔么?我只是被她虐待得受不了才跑出来的。杨老师,你就当没遇到过我,不对别人说,行吗?”

“行!”

“杨老师,留个电话给我,我先忙了,再见。”

“好,你以后有什么难事,随时给我打电话的。”

“好的,谢谢老师!”我拥抱了一下老师。

杨老师是谁呀?是我的恩师!

我已经有万元存款,我决定为杨老师买单的。

我对收银员说了。

杨老师他们走了,我去结帐了,收银员姐姐对我说他们不让我结,说杨老师对我的心意心领了的。

杨老师的出现让我心很暖,使我有种邂逅到亲人,有了归属的感觉。

一个月过去了,离大年夜只有五六天了。

说实话,我讨厌过农历年,因为“每逢佳节倍思亲”,我还有家吗?我还有亲人吗?我的父母在哪里?他们为什么都不要我了?……我一想起来便心疼便要掉泪,眼看别人都有幸福的一家人,我呢?

这一天中午,领班姐姐叫我给9号包间上菜。

我推开包厢,见一位一身名牌,一看便是有钱的美妇人在打量我的。

我刚将一碗铁板烧牛肉放下时,美妇人便问:“娜娜!是你吗?你是我的娜娜吗?”

我震惊了。

美妇人上前,抓住我的右手,将我袖子往上捋了下,露出一块胎记的。

“娜娜!你真的是我的娜娜!”美妇人一把将我搂入怀里,搂得快让我喘不过气了,她激动地说:“娜娜,我是妈呀,终于找到你了!”

我呆住了,我确信拥抱我的人是我的亲生妈妈了。

我虽然也生她气,但我能拒绝认她吗?我只是生自己的气,我在酒店端菜时给妈认出了,相比之下,我这个女儿真的是多没出息呀,我真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女儿,你不用上班了,妈带你回家,妈现在有钱了,妈再也不会抛下你了!”妈说完便带我辞职的。

我的大半个月的工资结算出来了,我用来请同事们吃了一餐的,感谢她们对我的照顾。

妈让我读书。

我是真的赶不上了。

我小学都没学好,中学成绩更糟,还怎么念呀?

妈给我找了所私立中学,让我重读初三的,我是真的跟不上了,自己气得直掐大腿。从小没好好念书,成绩怎么能好?妈对我满是怨气,我也接受不了她。

初中毕业,我不读了,我去学习美容美甲的,三年后我自己开店了,就认识了陈大伟。

从我回到她身边后,我们不沟通交流,她对我的方式就是保护我,保护我也就是只知道让我吃饱穿暖就行。

张爱菊说:“真让人心疼死了,娜娜这样怎么可能活泼?她没得抑郁症,算是命大了。我小时候有去姥姥家,大姨家,别的亲戚家,白天玩得很开心,到了晚上就想家了,流泪了。白天吃的比自己家好,玩的也比自己家快乐,到了晚上依然想家。总觉得抱养孩子乘孩子不记事时抱养好,不然骨肉分离,真的太残忍了,太让人心疼了。”

詹丽英哭了。

“我真想痛骂你这个当妈的,你当年为什么要将女儿送人了?为什么不跟你女儿好好沟通?你是有什么苦衷吗?好好说说。”王春燕讲。

詹丽英说了:

我结婚后的第二年有了女儿娜娜,大家都很羡慕我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女儿六岁之前我们是特别幸福的家庭。

女儿六岁时,老公突然得了重病。我去医院照顾他了,我带女儿去,把医院当家的。

呆了一个月,医生说这样不行,医院的环境不宜让孩子久住。我就把女儿送到姐姐家。

为了给老公治病,我把家里的积蓄花光了,就四处借钱,借不到了,就将住的老房子都卖了。

半个月后,我听姐夫数落姐姐了,说自己有一儿一女了,现在又添了个娜娜,是什么意思?我知道姐姐是真难的,姐夫是大男子主义,姐姐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是真的养不了。姐姐后来跟我提了,说镇里有一对夫妇,结婚十几年了,都没有生孩子,想花上万元抱养个孩子的。

老公得的是重病,老房子卖了五万元,眼看又要花光了,怎么办呢?老公只要还有一口气,深爱他的我一定会为他治!

女儿很快要上学了,我怎么办?

这天我去姐姐家熬给老公吃的骨头汤时,姐夫又生气地嚷说:“得那种病的人还有必要救吗?当然,有钱可以治,没钱还治什么治?不是存心拖累我们吗?”

姐姐低着头,不敢吭声。

我心一横,想把女儿给人了,只要那户人家真的条件好。

我让姐姐联系。

姐姐说对方见过我女儿,愿意给三万元的。

我不放心,偷偷去观察。

我见男的在厂里上班,是个技术工人,月收入近万元,女人模样不错,男人不让她上班的。他们夫妻感情不错,待人接物也不赖的。

我的钱快花完了,我对姐姐说对方愿意出六万就行,不然我也不治老公了。

第二天,姐姐说对方答应了。送女儿去时,要写合同,说不能相认,要是想领回,得至少还六万以上的,多余的是抚养费。

见对方同意了,我就送女儿去他们家了,怕女儿哭闹,便对女儿撒谎的。

女儿算是卖了。

老公见女儿一直没有出现,便问我了,我又开始撒谎了。

半个月后,老公忽然望着我说:“你是不是把女儿卖了?你怎么能把女儿卖了?你把女儿卖了,你就以为能治好我的病吗?我这个病是不治之症,花再多钱,也不过是拖延几年而已!我早都说不治了,你不肯,说你不能没有老公,女儿不能没有爸,现在呢?你把女儿都给卖了,我还活着干什么?我还有脸面活吗?还剩多少钱?能不能把钱退回去,把女儿要回来?”

卖女儿的钱花了接一万了。

我去看女儿,如果女儿过得不好,我无论如何都要把女儿要回来的,哪怕我去当乞丐婆,也要把赎金凑齐的。

结果,我发现人家夫妇对我女儿很好:看我女儿脸色,她吃得好;再看她衣着,她穿得好;我还有见到那对夫妇牵着女儿的小手逛街,给她买玩具的。

女儿过得幸福,我能领回吗?再说我赎金不是没有凑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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