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老汇再无佳人

《百老汇再无佳人》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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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您多日恩惠,”玛琳娜盯着那一桌子菜,试试谈谈地叉起一块软哒哒的卷心菜,“叨扰女士了。”

蓝眼睛女人笑意盈盈。

“没关系,你太客气了。”伊莲恩·黑尔说。

玛琳娜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假装吃饭。她凑近闻了闻菜叶,尝了一小口。

卷心菜一点也不脆,蔬菜原有的味道尝不出来,只剩玫瑰海盐的咸味。

伊莲恩为她的饯行仪式热情主厨,可每一道菜都奇奇怪怪,瞧上去像唐人街的中式菜肴,但味道不对头,堪称只具三分皮毛。

在有限的下馆子经历中玛琳娜有幸品尝过左宗棠鸡,味道很纯正,橘酱的酸和番茄酱的甜恰到好处的融为一体,炸过的鸡肉块白嫩,微肥,回味无穷。

她不敢说自己是个饕餮老客,可惜华夏菜长什么样她心里有数。

伊莲恩端上来的每一盘菜都令人无语凝噎。

炸过的鸡肉块和红彤彤的辣椒混在一起,一勺子下去可能舀上来奇怪的胡椒,弄的半个口腔都是麻的;茄子块泡在半盆油里,半桶植物油完美中和了植物的健康效益。

玛琳娜相信伊莲恩通过搞砸临别最后晚餐来警告她离弗莱娅远一些。

这一定是姐妹间微妙的嫉妒心作祟,她能理解。

别看小姑娘围妹妹转时妹妹不屑一顾,若小姑娘攀附长姊,妹妹心中惊涛骇浪顿起,千言万语化为一句话:你怎么能喜欢她却不喜欢我?

看来再厉害的女人也是个普通人。

叹过一口气后玛琳娜放下刀叉。

“告诉过你的。”一旁的阿德莱德早有准备,她面前摆着三样法宝——一杯冰水、一碟黄芥末酱、一碟番茄酱,冰水用来摆脱浓厚香料,番茄酱和芥末酱用来二次调味。“我妈妈只有三道菜拿手,炖鸡、红酒烩牛肉、培根卷心菜炒饭。”

以上三样菜均未在此刻出现在餐桌上。

她那可爱的母亲自诩厨艺卓绝,实则注定与厨房无缘。

作为一位吃过国宴剩菜的女士,阿德莱德对清汤寡水没味道的中餐记忆颇深,大洋彼岸的人仿佛没有味蕾,非常淡的菜对他们而言都叫风味十足。

可惜吃到阿德莱德嘴里,她觉得那些菜品的都是一个做法弄出来的——白水煮熟后捞出装盘。

不管怎么说,任何一种中式菜都和伊莲恩端上来的这些长得不一样。

唯一欢迎伊莲恩式黑暗料理的是玛戈。

假如姐姐在,她一个人可以解决掉三分之一。

同席的路易莎指着那盘茄子,“艾拉,我怀疑你想通过这种方式暗害我,好让我得高血脂中风。”

“我亲爱的露西,”伊莲恩叉走一枚茄子块,很明显这桌子菜只对她一人胃口,“你已沦为阶下囚了,我何必多此一举呢?”

说话间的功夫弗莱娅变出一个巨大的玻璃碗,里面盛着淋了果醋和沙拉酱的蔬菜水果,最顶端盖着几片雪花牛排,摆在两位年轻女士面前,还不忘轻描淡写般的打圆场。“餐后甜点。”

在阿德莱德反应过来前,玛琳娜左叉右刀抢走了所有的肉。

这盆沙拉是最受欢迎的一道菜,主客尽欢后只剩了个底。

玛琳娜走时眼泪汪汪,她感觉在酒店蹭住的这几天是她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光,还有些依依不舍,临别时分居然赏脸给了阿德莱德一个拥抱。

“虽然没有成功拿下你的母亲。”玛琳娜抽噎,“但我永远当你是我的漂亮朋友。”

“真对不起,我不姓杜洛瓦。”阿德莱德哭笑不得。

她亦舍不得玛琳娜这个吉祥物走。要知道,玛琳娜走后就剩她一个人独面可怕的伊莲恩和同样可怕的弗莱娅。若玛琳娜这个外人在,那两个糟糕女人会给她留三分情面,这玛琳娜一走,伊莲恩和弗莱娅肯定无法无天。

阿德莱德以一百英镑打赌,玛琳娜走后伊莲恩第一件事就是数落她:“不学习,每天净弄一些没用玩意。”

在伊莲恩眼里,唯二的正经职业是高级将领和职业政/客,除此之外都是不务正业。

套房厚重檀木门的底边无声无息地划过紫色地毯,合拢,将走廊那微弱橙光隔绝在外。

出阿德莱德意料的是弗莱娅没有絮叨她的学习问题,而是问,“你猜她以后会走上哪条路?”

“无外乎三条路。”伊莲恩故意迈了一大步,荡开裙摆,趁裙摆飘扬的一瞬旋身,当裙摆如孔雀开屏般绽放时款款落座。

阿德莱德眼前一亮。

伊莲恩这一系列动作如若行云流水,风情万种,既妩媚,又优雅。

于是阿德莱德偷偷的踢开裙子,想复刻这套落座动作,不料踢猛了,裙摆旋开后紧紧的裹住她的腿,把她狠狠绊了一趔趄,险些和茶几依偎。

“考虑到她现在拿着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人财两空;”伊莲恩视线移过来,笑意灵动,她竖起三根手指,“笼子里的小夫人;来日重逢,友谊地久天长。”

为应景,她还对着空气遥遥一举杯。“你猜是哪一种?”

“第四种。”路易莎抢在弗莱娅开口前说道,她轻巧一甩手腕,合上打火机,雪茄娴熟的叼在唇间,“伟大的弗莱德翠卡一世,我什么时候能走?”

“这不取决于我。”弗莱娅坐在窗边的藤椅上,优雅地叠起腿,“取决于格瑞塔。”

“你很厉害嘛,用亲生母亲威胁养母。”路易莎微笑不减,措辞嘲讽,“都不知道该怎么夸你合适。”

“谢谢。”弗莱娅没坐多久便又皱着眉站起来。

作为一个贴心的女孩,阿德莱德将茶几上她吃剩的大半盒冰淇淋递过去,“给你妈妈。”

弗莱娅那两个任期为自己赢来红女皇称呼的同时还“赚”了个毛病叫腰椎骶化,站着或躺着没事,但坐下来就疼。

该病的保守治疗方法惊人——“胖一些就好了”。

这里的冰淇淋奶油含量奇高,增重有奇效,阿德莱德遂忍痛割爱。

“你妈妈我的任务是每天专门给你打扫剩饭吗?”弗莱娅拭去额边薄汗,接过冰淇淋,但抬手按住她脑袋。“讨厌鬼。”

阿德莱德拿出杀手锏,“怪贵的。”

“所以你真的有腰间盘突出。”很显然路易莎是个擅长抓细节的女人。

“瞧,”伊莲恩笑道,“我当年就跟你说过,若有朝一日椭圆办公室在手,你妈妈摇身一变,就是绝世好母亲。”

冷笑一声后路易莎奔伊莲恩招呼,“这么多年了,玛格丽特过得如何?”

伊莲恩有一瞬茫然,反问,“哪个玛格丽特?”

“路易斯安那的玛格丽特。”路易莎有意用上了古英语。

“难道你们如今依然不联系?不应该啊,辉格国人人都知道你在力主两派合并,总统来了又走,你这主席位置一坐就是这么多年,真是路易斯安那永恒的骄傲。”她先扬后抑,“你走了这么多年钢丝,所以令尊可曾给你打过一个电话?”

“我不是总统呀。”伊莲恩对这些话无动于衷,“我妈没那么有文化。”

“再没文化的人也知道你有钱。”路易莎磕掉烟灰,“跟你说两句好听话,要点钱养老多好。”

“她知道要不到。”伊莲恩莞尔。“何必自取其辱?”

“扔在地上的钱也是钱。”路易莎慵懒地拨弄着肩头卷发。

阿德莱德赶紧戳了戳路易莎胳膊,“外婆。”

“住口!”路易莎指着自己的脸,“我这张脸现在已经值三百万了,不要叫我外婆,我没有那么老!”

“露西。”阿德莱德把手机递过去,“我新写的音乐剧。”

她眼睛亮闪闪的,俨然一副等路易莎夸奖的模样。

路易莎是这家里的唯一一个正常人,也是唯一一个支持她撰写音乐剧的长辈。

阿德莱德交叠手,趴在扶手上,她在等路易莎一挑眉,眼神流露出欣喜,说,“嗯,好,写得非常不错。”

但路易莎的反应超出她的意料范围。

路易莎把那几首demo反复播放,重复五遍后伊莲恩及弗莱娅被烦得找借口退场。

至第七遍路易莎才把手机还给阿德莱德。

“怎么样?”阿德莱德心情忐忑不已。

路易莎看起来并不高兴。

“你是不是没谈过恋爱?”路易莎劈头就问。

“谈过!”阿德莱德说,“我有女朋友,很多很多。”

“我重新问,你爱过别人吗?”路易莎说。

“爱过!”

“你的歌,旋律很好听,歌词也不错,但故事写得不好。”路易莎支着头,“音乐剧编剧和歌曲作词者不一样,你的歌是为剧情服务的,你的叙事结构必须完整,你用以打动观众的并不是华丽的曲调,而是你的故事。”

“我看不出他们在相爱。”路易莎屈指敲敲沙发扶手。“这是两只狼,路遇,互相礼貌的闻一闻对方,分道扬镳。”

“我看了很多传记,我……”阿德莱德话才说到一半就被路易莎打断。

“你做了很多功课,但没用,无用功做再多也是无用功。”路易莎道,“不好意思,给你泼凉水了,要么换个题材,要么重写,这个不如上一个,上一个的琼恩的挣扎与心境矛盾你把握的很好,但这个克雷奥佩查——我觉得她是个柏拉图主义者,我感受不到她在恋爱,至于凯撒——一般水平的渣男,见一个爱一个,他爱上克雷奥佩查的理由在我看来就是见/色/起意,你写了一本亚马逊出轨文学,狼狈为/奸/夫妻档。”

说罢,她起身回房。

“喂!”阿德莱德跳起来,却没能叫住路易莎。

门一关,整个客厅就剩她孤零零的一个。

“妈!”阿德莱德边喊边往楼上跑。

“说。”伊莲恩一贯稳坐钓鱼台,直到阿德莱德戳在眼前才抬眸。

她过于镇静,以至于阿德莱德觉得自己像跟贵族老爷汇报农/奴揭竿而起的管家。

这是绝对不可以的,阿德莱德遂一掐胳膊,眼泪如珠,簌簌而落。

她一哭伊莲恩就慌神。

“怎么了?”伊莲恩忙问。

弗莱娅也赶紧往前凑,把阿德莱德扶到床边坐下,拉到怀里安慰着,“别哭别哭。”

“路易莎欺负我!”阿德莱德抽噎着把前因后果交代了。

“不用理她。”伊莲恩捧着盒纸,“你看,弗莱娅把她扣在酒店,你还指望她会跟你说什么好话?不借题发挥骂你就不错了。”

“她之前很欣赏我的。”阿德莱德擤鼻涕。“她明明夸过我,她说我,我是她见过最有天赋最有才华的女孩。”盘古小说网更新最快 电脑端:https://www./

“之前妈妈没和她撕破脸呀。”弗莱娅举例,“你看,我坏了她的好事,还把她的小情人关到了墨西哥边境候审,她现在肯定满心怒火。”她摩/挲着阿德莱德的肩,吻吻额头,“别哭了啊,你看,妈妈很喜欢你,很爱你,路易莎肯定专挑你下手,给我添堵。”

阿德莱德点点头,她从弗莱娅胳膊底下钻出去,一张手,伊莲恩也痛快地把她搂在臂弯,她靠在母亲怀里,偎了会儿后才回房。

她气得足有三天没理路易莎。

但事情拐点在第四天,她们三人去了牛津市。

伊莲恩在牛津郡有套别墅,主要用来安置一些打猎用的小动物,如边牧和鹰。

在牛津大学校园转一圈后时间尴尬地卡在午饭和晚饭间的下午,伊莲恩便带阿德莱德和弗莱娅两人去了郊外。

稍早些时候不列颠东部才落过一场细雨,草地泥泞,阿德莱德舍不得这双小羊皮高跟鞋,就坐在车上,推开车门往外眺望。

“小家伙。”伊莲恩时而将就时而不讲究,她倒是很无所谓,踩着双细跟高跟鞋兴冲冲的站在嶙峋碎石上,解开隼脚腕上的链子,放飞了小鸟。

拥有温柔棕眼睛的大鸟展翅腾空。

高中生物学老师教过阿德莱德,隼是飞行速度最快的猛禽,果不其然,几次盘旋后棕色的鸟冲上云端,化为一个小小的点。

就在此刻伊莲恩拎起装赛鸽的笼子,打开笼门。

温驯的斑尾林鸽合拢好看的黑色翅膀,很乖的呆在笼中,直到伊莲恩把它捉出来,往上一抛,这才振翅高飞。

斑尾林鸽是阿德莱德最喜欢的一种鸟,它们的翅很漂亮,黑色羽毛在阳光下光泽绚丽,令人惊艳的些许白斑更添几分斑斓。

“羽尾,过来,找姐姐,姐姐抱。”阿德莱德拍拍手。

当鸽子冲她飞来时她意识到不对,猛地一声惊呼。

在放鸽子前伊莲恩先放了只隼!

“小心!”她也不管鸽子能不能听懂人类的语言,大声呼喊。

可惜晚了一步。

天空中的隼发现了猎物,猛地一仰头朝上飞去,一个转折俯冲,棕色的点离鸽子越来越近,逐渐间点变成鸟的轮廓,很快能看清隼的一举一动。

只见它收拢翅膀,变成一枚水滴,极快地向鸽子砸去。

阿德莱德不管地上是否泥泞,她冲到车后,抄起后备箱里的鱼竿。

正当她要用鱼竿吓唬红隼时,鸽子一侧身,低空掠过,将红隼抛到身后。

隼合拢翅,站在地上,歪着脑袋,感觉有些垂头丧气。

“你慌什么?”伊莲恩笑道,她走过来,将名唤静香的隼捉起来。

“你凭什么拿我的宠物去喂鹰?”阿德莱德气不打一处来,一仰颈,逼问伊莲恩。“坏蛋。”她骂道。

“抓不到的。”伊莲恩淡淡说。

母亲的蓝眼睛凝视弗莱娅,“隼在平原上只能飞到三百英尺。”

“所以呢?”弗莱娅倚着车,她穿了身天蓝色衬衫,配的绒面半裙和过膝靴,因而肆无忌惮的踩水坑。

“隼很聪明,它们飞翔的速度比鸽子慢,于是他们会飞到高处,往下俯冲,凭借势能转化为动能加速,以期饱餐一顿。”伊莲恩说,“它们必须爬升至相对致命高度,才有一线机会抓到鸽子。”

“若飞不到那么高,它们将一无所获。”母亲走回来。“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想吃掉鸽子,必须飞到八百英尺,但若自平地而飞,它的极限是三百英尺。”

阿德莱德品了品这席话,敏锐地捕捉到母亲实则意有所指。

连她都能听出弦外之音,弗莱娅自不例外。

只见弗莱娅微颔首,随即眉稍轻挑。

“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她轻声问道,“此时此刻,我在和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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