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坠太平

《魂坠太平》

四百零六 把酒试心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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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烛点起,厅里霎时明若白昼。

洪仁发笑眯眯望着杨秀清,道:“人老了眼花,屋里的灯稍微暗一些,饭都吃的费劲。”

杨秀清慷慨的冲承宣们挥手:“把这牛油蜡捡好的装一箱送去王长兄府上。”

洪仁达看着眼红,又不好意思讨要,向洪仁玕搭讪道:“你说的那个什么电灯早点造出来就好了。这蜡烛怎样亮,点完了就要换,还是太麻烦了。”

洪仁玕笑道:“这搞发明跟侍弄庄稼似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顿了一顿,又道:“眼下时局虽纷乱,但有西洋各邦国诸多可借鉴学效之处,比之茫然寻路的古人,我辈已是幸运得多了。”

杨秀清独揽了军政大权,却无一时为内战外交感到头疼,听他言辞慷慨,似有实际堪用的应对方略,半是客套半是垂询的语气,道:“上游战事焦紧,偏夷人又来横插一脚,真如是摁倒葫芦起了瓢,你见多识广,对军务外务有什么见解,尽管说来。”

洪仁玕站起身,道:“小弟千里跋涉来京投奔,非是图爵禄荣华,实是想把几年在外长的见识和些自认于天国有助益的方策述说。殿下问起,必当巨细而陈。小弟早已想好了梗概节略,预备一一条陈款列写做好了,再呈奏殿下。”

“呈奏”一词说的杨秀清心情大悦,至此对彼的疑心全消,唤叫林升:“叫寻一处宽敞的屋院给王弟做府邸。”

洪仁玕离座,跪地辞道:“古人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小弟尺寸之功未建的闲散之人,怎敢厚脸领受?”

杨秀清看看闷头吃虾仁的洪仁发,又瞧瞧歪着脖子打盹的洪仁达,笑道:“说什么厚脸薄脸,照你的学识见识,建功还不是早晚的事。”向林升挥手:“速速去办。”

这宴吃到二更方散,杨秀清叫承宣们送了三人出门,转身走进套间,见赵杉大口打着哈欠,道:“从日中听到现在,你倒真有耐心。”

赵杉揉了揉酸麻的眼睛,道:“你不让叫散,我就是想出去也不能啊。”

杨秀清道:“不是想到你常劝我的什么刚柔并用恩威同施,直接把人下到牢里,不消片刻,便叫他合盘说了。”

赵杉淡淡道:“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还用你做什么威啊。”

杨秀清道:“他捉只笔杆子是成不了气候。可他身背后还立着宫里那尊神。好歹是做了几年正牌主子的,只要位号还在,就会有苍蝇蛾子围着打转。那日我问吴容宽,跟他熟是不熟。这家伙说什么不过一处共事,无甚特别交情。回去就把我的话原原本本跟他说了,如此明里暗里两副心思的,军中朝中不知道有多少呢。”

赵杉却就一声冷笑道:“整日疑心这个不放心那个的,取而代之好了。”

杨秀清的心砰地一动,面上却不露声色,反问:“你说取代哪个?”

赵杉白他一眼:“明知故问。”

杨秀清没有接话,伸手在她腮颊上轻捏了一把,讶异道:“这怎么脸盘都瘦了一圈?”

赵杉想起在费秀元变乱一节事中受的委屈,眼眶一红,道:“在船上每日只吃一餐,能不瘦么?”

杨秀清搂住她的腰肢,往怀里一揽,道“等擒拿住了胡林翼,我陪你去书屋住些日子。”

赵杉“嘁”了一声,道:“没影的事,又在耍嘴。胡林翼便是在武昌支撑不住,也有大把的退路,哪那么被擒住?”

杨秀清道:“擒不住他,拿住官文那个草包也可出一出这些时的闷气,警一警咸丰那小仔,封十个钦差建百个大营也是竹篮打水。”

赵杉惊讶道:“咸丰又派钦差过江来建大营了?现在天国朝局平稳,李秀成他们又牢牢控制了苏南。咸丰君臣竟还用相同的战略?”

杨秀清狐疑的看着她:“怎么叫还用相同的战略?他们几时用过?”

赵杉自知失言,忙改口道道:“我是说,而今天京有了苏南各城做屏障,再想像先前把城四面牢牢围困是再不可能了。”

杨秀清眉毛一拧,道:“你这口气怎么听着像站在咸丰小仔那边说话?”

赵杉并不解释,却揶揄道:“那些江湖郎中成日走街串巷卖售妙药灵丹,怎么就没听过有能治疑心病的?”见杨秀清黑着脸瞪她,拿手往他眼上一遮,道:“我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劝什么不好,非说什么恩威并施。结果,恩尽给了别人,威全自己受着。”

杨秀清却就朗朗笑起来:“你要的恩,我哪回不是管给满足。昨夜里是偏你不要么。”

“我改主意了。”赵杉红着脸推开他,头前走了。

洪仁玕的方策两日后便呈递了来,是个十二开的大册子,扉页上工工整整四个楷书大字资政新篇。

杨秀清随手翻了一翻,就将册子丢给了赵杉,道:“文绉绉的,我看着费劲,你来念吧。”

赵杉接过,也先翻了一翻,见册子里夹了了十几张图画,有地理图、乐符图,还有一张涂着颜色的人体解剖图。

杨秀清催道:“快些念,听完了,我还要出城去七桥瓮查看布防。”

赵杉见他催,只能暂时那些图画撂在一边,清了清嗓子,从头念道:“小弟自粤来京,不避艰险,非图爵禄之荣,实欲备陈方策。夫事有常变,理有穷通,故事有今不可行而可豫定者,为後之福;有今可行而不可永定者,为後之祸。其理在于审时度势,与本末强弱耳…

“昔周武有弟名且,作周礼以肇八百之畿,高宗梦帝赉弼,致殷商有中叶之盛,惟在乎设法用人之得其当耳。盖用人不当,适足以坏法,设法不当,适足以害人,可不慎哉!然于斯二者,并行不悖,必于立法之中,得乎权济。试推其要,约有三焉:一以风风之,一以法法之,一以刑刑之。三者之外,又在奉行者亲身以倡之,真心以践之,则上风下草,上行下效矣。否则法立弊生,人将效尤,不致作乱而不已,岂法不善欤?实奉行者毁之尔。”

“风风类。夫所谓以风风之者,谓革之而民不愿,兴之而民不从,其事多属人心朦昧,习俗所蔽,难以急移者,不得巳以风风之,自上化之也…”

“法法类。所谓以法法之者,其事大关世道人心,如纲常伦纪、教养大典,则宜立法以为准焉。是下有所趋,庶不陷于僻矣。然其不陷于僻而登于道者,必又教法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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