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孟子》

第20章 滕文公(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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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滕文公为世子[1],将之[2]楚,过宋而见孟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

世子自楚反,复见孟子。孟子曰:“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成覸[3]谓齐景公曰:‘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颜渊[4]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公明仪[5]曰:‘文王,我师也;周公岂欺我哉?’今滕,绝长补短[6],将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书》[7]曰:‘若药不瞑眩[8],厥疾不瘳[9]。’”

【注释】

[1]世子:太子。“世”和“太”的古音相同,因此古人经常通用。

[2]之:到。

[3]成覸:齐国的一位勇士。

[4]颜渊:孔子的学生。

[5]公明仪:复姓公明,名仪,鲁国贤人,曾子的学生。

[6]绝长补短:即截长补短,意为“取长补短”。

[7]书:这里特指《尚书·商书·说命》篇。

[8]瞑眩:头晕目眩,也指眼睛因昏花而看不清楚。

[9]瘳:病愈。

【译文】

在滕文公还是太子的时候,有一次要到楚国去,经过宋国时拜访了孟子。孟子围绕着尧、舜的例子,给他讲解了“善良是人之本性”的道理。

滕太子从楚国回来以后,又来拜访孟子。

孟子对他说道:“太子不相信我说的话吗?道理都是相通的。成覸曾对齐景公说:‘你是男子汉,我也是男子汉,我为什么要怕你?’颜渊说:‘舜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有作为的人都像他那样。’公明仪也说:‘周文王是我的先生,周公难道还会骗我吗?’假如把滕国的国土拼接以来,也有将近五十里吧,所以滕国还是有希望通过治理成为一个强国的。《尚书》上说:‘如果药物不能让人头昏眼花,那么病是不会好的。’”

【阐释】

在这一章里,“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

有研究孟子的学者指出,在孟子的思想里,“道性善”和“称尧舜”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两条纲领。所谓“道性善”就是宣扬“性善论”,所谓“称尧舜”就是宣扬尧、舜的王道政治。

那么,“道性善”和“称尧舜”为什么能成为孟子思想的两条纲领呢?从“性善”的内容来看,在“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的论述中就已经展开了;而“称尧舜”也就是所谓的施行仁政,两者结合起来就是“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不忍人之心”的善良本性是“不忍人之政”的基础,二者是密不可分的,所以“道性善”要“称尧舜”。

根据《孟子》的记载可以看出,在孟子见过的这些国君里,无论是泱泱大国的齐宣王,还是“历史古国”的梁惠王,只有这个拥有五十里见方的国土的滕文公是真正尊敬孟子、把孟子当老师看待的。自从在宋国听了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的道理以后,当时还只是太子的滕文公对孟子这个人就有了很深刻的印象,所以,当滕定公死了以后,已经即位为国君的滕文公立即想起了孟子,于是就托自己的先生去找孟子,请教如何为父亲办丧事。后来,滕文公按照孟子的意见,决定实施三年丧礼,遭到了大臣的反对。滕文公无奈,只好再次请先生去请教孟子。就在这一次谈话中,孟子告诉滕文公,到底该怎么办丧事完全取决于他,如果他做的确实没有错,百姓们看见了,自然会跟他学习,因此,只要他能以身作则自然就能达到上行下效的效果了。说到底,意思还是在勉励滕文公带头实施三年丧礼。滕文公又按照孟子的意见办了,结果果然是皆大欢喜。

至于滕文公再次拜访时,孟子讲的那番道理,其实还是围绕着他的仁政思想展开的。孟子鼓励滕文公要有实施仁政的勇气。古往今来,不论是圣人还是普通人,本性都是善良的,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圣人能做到的普通人也能做到。滕国虽然只有五十里的国土,但只要滕文公能施行仁政,一样能成为一个好国家。

【原文】

滕定公[1]薨[2],世子谓然友[3]曰:“昔者孟子尝与我言于宋,于心终不忘。今也不幸至于大故[4],吾欲使子问于孟子,然后行事。”

然友之邹问于孟子。

孟子曰:“不亦善乎!亲丧,固所自尽[5]也。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虽然,吾尝闻之矣。三年之丧[6],齐疏之服[7],飦[8]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

然友反命,定为三年之丧。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国[9]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且《志》[10]曰:‘丧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谓然友曰:“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于大事,子为我问孟子。”然友复之邹问孟子。

孟子曰:“然,不可以他求者也。孔子曰:‘君薨,听于冢宰[11],歠[12]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之风,必偃[13]。是在世子。”

然友反命。世子曰:“然,是诚在我。”

五月居庐[14],未有命戒。百官族人可,谓曰知。及至葬,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悦。

【注释】

[1]滕定公:滕国国君。滕定公是滕文公的父亲。

[2]薨:死。唐朝以前,诸侯王的死称为“薨”,唐代以后用于指称二品以上官员的死。

[3]然友:滕国大臣,当时是太子的老师。

[4]大故:重大的事故或灾难。

[5]自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6]三年之丧:根据古制,父母死后,子女要守孝三年。

[7]齐疏之服:用粗布做的缝边的丧服。根据记载,古代的丧服叫做“衰”,其中,缝衣边的叫“齐衰”,不缝衣边的叫“斩衰”。

[8]飦:稠粥。

[9]宗国:指鲁国。滕国和鲁国的始祖都是周文王的儿子,因此,姬姓诸侯国便把始祖行辈较长的鲁国尊为宗国。

[10]《志》:记载国家世系之类的书记。

[11]冢宰:官名。在国君居丧期间,冢宰履行代替国君处理政事的职责。

[12]歠:饮、喝。

[13]偃:倒下。

[14]五月居庐:在丧庐中居住了五个月。

【译文】

滕定公死了,滕太子对他的先生然友说:“上次在宋国的时候,孟子给我讲了许多道理,我一直都没有忘记。现在,父王不幸去世了,我想请先生先去请教孟子,然后再办丧事。”

于是,然友便奉命到邹国去请教孟子。

孟子听了原委,回答道:“滕太子做的对啊!父母的丧事本来就应该竭力办好。曾子曾说:‘父母活着的时候要依照礼节侍奉他们,去世以后要依照礼节安葬他们,还要依照礼节祭奠他们。如果能做到这些,就是尽了孝道了。’我没有研究过诸侯的礼制,只是听说过一些。据说丧期是三年,在这三年里,上至天子,下至百姓,都要穿着粗布孝服,每天只喝粥。夏、商、周都是这样的。”

然友记下了孟子的话,回国后如实禀告给了太子。

于是,太子便决定按照孟子的意见办丧事,结果遭到了全国上下的反对,他们说:“我们的宗国鲁国都没有这样办过丧事,我们自己的历代祖先也没有这样办过丧事。现在到了太子这一代,不应该改变祖先的做法。况且《志》上说:‘丧礼祭祖之事一律按照祖先的规矩办理。’还说:‘只要继承道理,道理就是处在的。’”

于是,滕太子再次跟然友商量说:‘以前我只喜欢骑马练武,没学习过这些道理。现在全国上下都反对我实行三年丧礼。我怕解决不好这件事情,请您再去请教一下孟子吧。”

于是,然友再次到邹国请教孟子。

孟子回答道:“太子应该坚持实行三年的丧礼。孔子说过:‘国君死后,太子要把大小一切政事交给冢宰代行处理,他自己每天喝粥,用墨涂抹面部,坐在孝子之位上不停地哭泣,这样一来,由于太子带头哭泣,大小官员就没有敢不哭泣的。’国君有什么样的爱好,下面的官员一定会随着国君喜好得更厉害。国君的德行就好比一阵风,百姓的德行就好比是草,风一吹,草必然随风而倒。这件事如何处理完全取决于太子的态度。”

然友回国以后,又把孟子的话如实禀报给了太子。

太子听了,恍然大悟道:“是这样啊,这件事如何处理确实取决于我的态度。”

于是,太子在丧庐里一连住了五个月,这期间没有颁布任何法令。官员们见太子这样办丧事,都很满意,觉得太子很懂得礼数。到了下葬的那一天,各地的百姓都来观看,太子面露悲伤之色,哭泣的至痛至哀,百姓们都很满意太子的做法。

【阐释】

古代的礼制为什么要规定,父母过世以后,儿女要守丧三年呢?针对“守丧三年”的礼制,孟子认为是没有必要的,因此他说:“亲丧,固所自尽也。”也就是说,在办丧事期间。子女要尽力表达哀思就够了。守丧三年确实很长,人生能有几个三年能被浪费在为死人守丧的事情上呢?因此,严格说来,这是陈规陋习。

既然是陈规陋习,那古人为什么还要这样规定,为什么还有人这样照做呢?宋朝的理学大师朱熹认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父母之丧,必以三年也。”也就是说,一个人从出生之日算起,有整整三年的时间是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的,因此父母死后,子女要守丧三年,以便报答父母为他付出的三年。很多人都认可这个解释,认为是合理的。

那么,“守丧三年”这一制度是怎样发展和演变的呢?按照孟子“守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的说法,可见这种制度的起源非常早,由时间推断,大概是早期氏族部落时代流传下来的风俗,春秋战国时期又被孔孟加以宣扬;汉代以后,由于儒家思想居于统治地位,因此守丧三年的风俗也一直传延了下来,一直到清末才销声匿迹。

自朱熹所在的宋代以后,“守丧三年”古制变得更加严格。据说,当时的朝廷官员一旦得知父母过世,就要立即放下手头工作,回家乡“丁忧”三年,三年之后才能复职。哪怕这个官员手头的事有多么重要和紧急,都得如此照办,否则就会因此丢掉官职。到了后来,这一制度的形式主义味道更加浓重,但还是得严格遵守。

【原文】

滕文公问为国[1]。

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诗》[2]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阳虎[3]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龙子[4]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校[5]数岁之中为常。乐岁粒米狼戾[6],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7]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8],将终岁勤动[9],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10],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

“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诗》[11]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文王之谓也。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国。”

使毕战[12]问井地。

孟子曰:“子之君将行仁政,选择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13],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14]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15],可坐而定也。

“夫滕,壤地褊小[16],将[17]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卿以下,必有圭田[18];圭田五十亩。余夫[19]二十五亩。死徒[20]无出乡,乡田同井[21],出入相友,守望[22]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此其大略也;若夫润泽[23]之,则在君与子矣。”

【注释】

[1]为国:即治国之道。

[2]《诗》:这里特指《诗经·豳风·七月》篇。

[3]阳虎:即阳货,春秋时鲁国大臣季孙氏的家臣。

[4]龙子:古代的贤人,其他不可考。

[5]校:核定。

[6]狼戾:用来形容因为多而不被珍惜。

[7]粪:施肥。

[8]盻盻然:愤恨而视的样子。

[9]勤动:辛苦劳作的样子。

[10]转乎沟壑:这里指挣扎在死亡线上。

[11]《诗》:这里特指《诗经·大雅·文王》篇。

[12]毕战:滕文公的大臣。

[13]井地不均:井田的划分不公平。均,公平。

[14]慢:同“漫”,这是说诸侯、大夫故意不清晰地划分井田的界限,以便浑水摸鱼。

[15]分田制禄:确定土地和利益。

[16]褊小:狭小。

[17]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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