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春娇人人爱

《仙女春娇人人爱》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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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春娇,二十七岁,有着比八点档乡土剧女主角更加俗又有力的名字。

原本,于爷爷取其名是希望孙女有如春天花儿般娇艳可人,哪知道知名乐团唱红了一首〈志明与春娇〉之後,「春娇」俨然成为菜市场名的代言人。

随着歌曲走红,好似每个「春娇」的身边都该有个「志明」,就连于春娇也不例外,她的生命里也有个张志明,不只是她的青梅竹马、闺中密友,还是分属在不同单位的同事。

他们之间的关系宛如陈奕迅唱的那首〈兄妹〉,没有血缘,却也不能相爱的一对,不过于春娇认为两人比较像姊妹。

她若是负责收拾烂摊子的姊姊,那麽张志明就是每到月底就找她江湖救急的「妹妹」,而且还是纯度百分百的GAY,妖娆娇媚的指数令她望尘莫及。

星期六上午,两人坐在五星级的欧式自助餐厅里,于春娇觑望着坐在对面戴着大墨镜、一身豹纹贴身t恤配上黑色皮背心的张志明,秀气的眉宇蹙了起来,对於他高调时髦的打扮频频惹来注目,感觉十分不自在。

「张志明,不过是吃个早餐,有必要打扮成这样吗?就算阿汤哥来台参加电影首映会,走红地毯也没穿得比你高调。」一向走低调路线的于春娇,对他浮夸的装扮颇有微词。

「我才想问你是怎麽一回事?明明说好要请你吃早餐,结果你居然给我穿了一件印花裙和夹脚拖就来了。」张志明扶着额头,审视她秀气的面容,冷声批评道:「你知不知道,我在一百公尺外就闻到你身上散发出的『宅』味……」

「宅味?」于春娇嘴角抽搐,额际彷佛浮现了数条斜线,身为薪贫一族的她,每周有五天已经卖给公司,到了周末假期只想蜷缩在沙发上放空脑袋当一根废柴。

「宅已经够可耻了,没想到我在你身上还感觉到一股枯萎腐朽的味道。」张志明眼色挑剔地盯视着她。

于春娇不是「志玲姊姊」那种女神级的美女,但好歹也长得秀丽可人,拥有一张细致的瓜子脸,可爱莹亮的大眼睛,纤秀挺直的鼻梁,红润的菱唇,拼凑成一张清丽可人的脸蛋。

张志明的目光稍稍往下移,审视她纤瘦的身材,虽然胸前没有傲人的「事业线」,但印花裙下那双匀称白皙的美腿却更加吸引人。

平心而论,于春娇的外在条件并不差,心地善良、吃苦耐劳,简直是现代版的「阿信」,偶尔还会放个圣光,具备了所有偶像剧女主角的条件。

但她却没有偶像剧女主角众星拱月般的男人缘,感情生活贫乏得跟她的银行存款雷同——一贫如洗。

啧啧,他的情人都已经集满十二星座,而这女人居然还过着鱼乾似的宅女生活,任凭青春在指缝间溜去。

张志明攒眉盯着她随兴的夹脚拖鞋,这才发现她的脚边放置了一个红白大塑胶袋,他好奇地弯下腰打开来,里头装了四个像鞋盒大小的盒子。

「这是什麽东西?」张志明瞧见纸盒上贴了一个黄金菇的照片。

「我和网友一起合购来的菇菇太空包,每天只要浇水两到四次,十到十四天左右就能收成,到时候煮火锅或煮面就能加菜了,既营养又省钱。」于春娇得意地献宝,笑咪咪地说:「我这里有很多种菇类,你要不要带一包回家种?」

张志明表情惊恐,低斥道:「于春娇,你是嫌自己不够宅,头上还没有长出香菇,所以就买一堆菇回家种吗?」

「哪有这麽夸张,这个菇菇太空包现在很夯耶!」于春娇反驳,抢回他手上的红白塑胶袋。

「不要告诉我,你也赶上了蒐集菇菇笔的风潮。」张志明俯视着她,一脸正色。

「我……」于春娇呐呐的。

原本她还想开口向他要集点贴纸,只得硬生生地把话给吞回去。

呜,她好想要隐藏版的菇菇笔啊!

「你到底要放弃人生,『宅』到什麽程度?可不可以有点身为女人的自觉?」张志明扶着额头,一副当她是癌末患者没救的模样。

唉,这女人居然跟起养菇风潮,难道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宅到快变成一朵香菇了吗?还是她想跟蘑菇人方吉结拜,共度余生?

「你只说要请我吃早餐,我以为是巷口的咖啡厅,哪里知道是饭店的欧式自助吧,所以就先去捷运站拿回合购来的菇菇包。」于春娇气得鼓起嘴巴,捞起脚边的塑胶袋,冷哼道:「如果你嫌我穿得不够体面,那我走就是了。」

「还有,说好这期要还我的五千呢?」于春娇昂起秀气的下颚,伸手向他索讨欠款。

「娇娇,我的仙女,咱们姊妹那麽久了,谈钱多俗气啊!」理亏的张志明放软语气,只差没双膝跪地匍匐在她的脚边,全没了方才的嚣张气焰。

在张志明的眼中,于春娇的善心与爱心,早已超越慈济大爱台的师姊,与名列仙班的王母娘娘同等级,所以他替她取了个仙女的外号,感谢她的慷慨接济。

「哼!」于春娇瞟了死党一眼。

「像你这种拥有佛心大爱的仙女,就别跟我这种凡夫俗子计较嘛。」张志明隔着墨镜,送上一记谄媚的笑容。

「就让你再拖延半个月,十五号我要缴房租,记得要还钱哦。」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的于春娇敛去怒气,不忘叮咛道。

「仙女,谢谢你。」张志明讨好道。

「你不是喊着没钱,怎麽能请我来这里吃饭?」于春娇环视餐厅精致华丽的装潢一眼,和自己随兴的穿着格格不入,难怪刚才张志明会不高兴。

「有个熟客送了两张餐券给我。」张志明浅笑,晃了晃手中免费的招待券。

她轻应一声,盯着他脸上碍事的墨镜,好奇地问道:「你干麽一直戴着墨镜?」

「这几天眼睛有点肿嘛。」张志明边说边摘下墨镜,露出一张俊美好看的面容。

她对上好友那双深邃略显浮肿的眼睛,忍不住惊呼道:「你又去整型?!」

「什麽整型,是进厂维修。」张志明义正辞严地纠正她。

上帝不能赐给他一张完美型男的面孔,他只好靠着後天的努力一步一步地迈进,这也是于春娇成为他债权人的原因。

「你现在跟高中毕业纪念册上的照片简直判若两人。」于春娇眯起眸,不禁怀疑要是他走在路上和同学擦肩而过,有多少人会认出他是张志明?

「只有妖,才能决定自己的面貌。」张志明引用电影「转生术」里的台词,语气透着骄傲,十分满意自己俊美无瑕的五官。「像你这种长年茹素的仙女,是不会懂的。」

「长年茹素?」她一脸莫名,否认道:「我没吃素啊。」

「我的意思是你——久不近男色。」张志明眯起浮肿眼皮睐着她。

于春娇冷瞪了死党一眼,张志明的毒嘴根本是在她的伤口上撒盐,她何尝不想每个周末有人陪,而不是守在电脑前逛网拍打发时间;上下班有专属司机温馨接送;工作疲累时有人可以撒撒娇……

偏偏她上班的地方「菲乔丝」化妆品集团,什麽没有就是女人最多,在阴盛阳衰的上班环境之下,加上不够积极的交友态度,不知不觉就单身下来了。

「我肚子饿了,要先去拿东西吃。」于春娇索性起身走往自助吧台,取出瓷盘,挟起一块可颂面包。

张志明也跟着起身走到自助吧台,东挑西拣,挟起了几块燻鲑鱼和三明治。

「娇娇,不是我爱念你,女人跟食物一样都有保鲜期,我劝你最好趁着略有姿色时找个优质男人谈场恋爱,顺利的话还能组成美满家庭,生两个白白胖胖的宝宝,顺便提高台湾的生育力,也算是对国家尽一己之力。」张志明受不了她对感情的鸵鸟心态,祭出毒舌攻势,担心她再这麽蹉跎下去,早晚从宅女沦为剩女。

「说得好像我人生的价值只剩下生育能力。」她瞪了他一眼,不满地嘀咕。

「要不然你以为我们这种死老百姓,一年是能替国库增加多少税收?贡献多少能力?」张志明凉凉地反问她。

「是没错啦。」于春娇呐呐的说。

两人挟完食物回到座位上,张志明继续叨念。盘古小说网

于春娇停下吃食的动作,抬眸觑看着好友,内心无限感慨。

偶尔夜深人静,寂寞来袭,她也曾躲在浴室哀怨高唱。「神啊!救救我吧,一把年纪了一个爱人都没有,孤独是可怜的,如果没爱过人生是黑白的……」

尤其去年底她得了胃溃疡,大半夜一个人孤伶伶地躺在急诊室的病床上打点滴,身边连个照顾她的人都没有,当时于春娇才明白——她的人生不只是黑白的,还很悲哀啊!

情人节时,她和办公室里的一票女同事相约去龙山寺向月下老人求了红线,可缘分不来,她也没辙啊!

「就……随缘吧!」于春娇佯装洒脱,体内的惰性再度发作,对於感情采取放牛吃草、无为而治的态度。

反正距离三十岁剩女生涯还有两、三年的时间,她还可以慢慢蘑菇,大不了去报名婚友社的联谊活动。

张志明受不了她消极的态度,正欲开口叨念两句,一抹俊挺伟岸的身影跃入他的视线,令他不自觉受到牵引,目光胶着在自助吧台前取餐的男子身上。

男人的体魄挺拔高大,足足有一百八十公分,宽阔的肩膀将身上浆烫整齐的白色衬衫绷得硬挺,隐约突显他衬衫下贲起的完美肌肉线条,铁灰色西装裤包裹住修长笔直的双腿,脚上则套着一双义大利手工皮鞋,全身洋溢着一股睿智的菁英气息。

「娇娇,你的菜……而且是天菜级的……」张志明咽了口口水,紧盯着穿着白衬衫和西裤的男子。

他知道于春娇向来偏爱这种干练、睿智的都会型男,最好还要有点事业线,但看那男人精瘦结实的身材,恐怕连人鱼线都具备了。

「你说什麽?」于春娇困惑地眨眨眼。

「右後方那个男人是你的『菜』。」张志明的目光随着男人的步伐移动,瞧见他端着一杯咖啡走向靠窗的座位。

于春娇偏过头,循着张志明的视线望去,对上了一张俊雅的面容,墨黑的浓眉下有双邃亮的眼睛,搭配高挺的鼻梁,薄而好看的嘴唇,加上白衬衫和西装裤,简直就像GQ杂志里的气质男模。

眼前的男子完全符合了于春娇对终身伴侣的想望——

一,有如偶像剧男主角般帅气有型的长相。

二,媲美足球员高大精壮的身材。

三,沈稳内敛的气质,配上优雅时尚的穿衣品味。

但这一切纯属她在FACEBOOK涂鸦墙上发表的自嗨花痴文,没想到竟然让她遇到一个完全符合她择偶条件的完美男人!

她怔怔地望着坐在窗边举杯啜饮咖啡的男人,舍不得移开眼,直到他放下瓷杯,两人的视线对上了,他充满力道的目光教她心跳漏了数拍,莫名有些紧张,像做坏事被逮住的小孩,心虚地别开脸。

但,那微微泛红的白皙耳廓,却泄漏了她的少女情怀,果然是「天菜级」的帅哥,而且还是她欣赏的类型。

「那个男人是不是很滋润养眼啊?」张志明压低嗓音,朝她暧昧眨眼。

根据他「阅男无数」的经验判断,天菜级的帅哥肯定是个异性恋的「直男」,而且还是高傲闷骚型。

「是长得还满帅的啦。」她热了脸,举杯轻啜了几口柳橙汁,努力掩饰怦怦跳的心韵。

她一直认为张志明「维修」过後的五官已经够好看了,但那男人不同於张志明的阴柔俊美,举手投足间充溢着男人阳刚磊落的气息。

「他一个人来用餐,手上又没有戴戒指,搞不好是单身,要不要过去搭讪?」拜一点五的绝佳视力所赐,张志明观察得极其入微。

「搭讪?」于春娇惊愕地瞠大水眸。

「对啊。」张志明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你疯啦!这里是餐厅不是酒吧,而且我是女生欸!」于春娇低斥道,就算那男人再怎麽吸引人,她还是有身为女人的矜持与自尊。

「法律有规定女人不能主动去结识男人吗?」张志明凉凉地反问,一双细长美眸越过她的肩头,毫不遮掩地打量那个天菜级帅哥,把他从头看到脚,瞧他手上的精品名表配上义大利手工皮鞋,根本是典型的「高富帅」。

「是没有……」她嗫嚅,忍不住又偏过脸偷瞄了男人好几眼,他俊逸挺拔,衣着笔挺,身上自然流露出都会优雅的气质,完全符合她对爱情美好的憧憬。

「想想你单身这麽多年,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心仪的男人,还在这里犹豫什麽?」张志明反问道。

「我……」于春娇呐呐的,她是心动啊,但没有行动的勇气。

于春娇微微地偏过脸,瞧着他一边喝咖啡,手里翻阅着英文报纸,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她平静无波的心湖漾起一圈涟漪。

彷佛四周全然寂静,只剩下两个人。

男人抬起头,炯亮的黑眸瞟向于春娇时,彷佛有股电流「滋」的一声窜向她的心窝,麻麻烫烫的,教她的胸臆间涌起一股悸动。

这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锺情吧?

她臊红了脸,慌乱地收回视线,却收不回悸动的芳心。

「你知道成为『胜犬』的三大绝招是什麽吗?」张志明气定神闲地双手环胸,决定好好替她开光点眼,指引一条明路。

「大师,求开解。」她双手合十,诚心诚意地问道。

「第一,与男人戏剧化的邂逅,就像杰克在铁达尼号遇上萝丝,展开一场缠绵悱恻的浪漫爱情。」张志明一脸陶醉的表情。

「这听起来很老梗。」她蹙起秀气的眉头,对他的提议感觉不太靠谱。

「拜托,人家韩剧还不是靠着车祸、癌症、医不好这三宝,横扫整个亚洲,缔造出一股强大的韩流效应。」张志明冷嗤道。「不管是老梗或新梗,只要能让你们激起火花,就是好梗。」

她受教地点点头,又追问道:「那第二招是什麽?」

「捷足先登的决心。」张志明微眯起眼,瞪视着兜转在天菜级帅哥桌边那位过分热情的女服务生。

她回眸望了过去,看见男人表情淡淡地拒绝了女服务生加水的举动,然後他的锐眸扫视过来,教她心跳失序,慌乱地移开眼,再度心虚得红了脸。

糗——

又让那男人发现她在偷瞄他了。

「如果你还在这里犹豫不决,等会儿就眼巴巴地看着那盘『菜』被那个饿了很久的女服务生给端走。」张志明提出警告。

「那成为胜犬的第三招是什麽?」她努力压抑住悸动不安的心。

「铲除异己的狠心。」张志明抡拳,配合地露出一记阴狠的冷笑。

「你当是在演『後宫甄嬛传』吗?」她愈听愈觉得夸张。

「难道你不知道情场如战场吗?」张志明站起身,将于春娇由座位上拉起,眼底闪过一抹狡黠的光芒,轻笑道:「现在就让我为你们制造一场命定的相逢。」

「啊?」于春娇愣了愣,被张志明拽向自助吧。

权恕恩来到饭店附设的欧式自助餐厅享用早餐,取完餐,回到座位上,立即感受到两道精利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

他抬头,顺着视线来源望去,瞥见坐在他左前方的一对男女交头接耳,窸窣低语,频频望向他。

男的长相阴柔俊美,那一身过分时髦前卫的打扮,配上秀气的举止,全身上下感觉不出身为男性该有的阳刚气息,让他轻易猜出男子的性取向。

反倒是坐在对面的女孩,简单的白色棉衫配上殷红印花裙,一头乌黑微鬈的长发束成马尾,露出性感优美的颈部线条,教权恕恩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权恕恩隔着报纸边缘观察着那一男一女的举动,显然他已经成为两人窃窃私语的对象,只是令他好奇的是——谁在打他的主意?

如果是女生的话,看在她赏心悦目的背影上,他勉强接受她的欣赏;男生的话,则敬谢不敏,他对於和一个男人高歌〈菊花台〉一点兴趣都没有。

女孩侧过脸与他的视线对上的瞬间,权恕恩瞧见她纤巧素净的脸上没有多余的彩妆,长相清秀,一双莹亮的眼睛像星星般,又圆又亮,像是会说话。殷红的小嘴微微地噘起,配上身上那袭艳红的裙子,显得格外的俏丽可爱。

权恕恩看她像偷腥的小猫儿贼兮兮地瞟着他,又慌乱地别开脸,竟觉得莞尔,墨黑的眼底闪烁起笑意。

「先生,需要加水吗?」女服务生拎着水瓶,脸上堆满讨好的笑容,柔声地问道。

「不用了。」他瞟了那杯七分满的水杯,淡淡地拒绝女服务生的好意。

女服务生识趣地走开後,权恕恩再度望向前方那对男女,发现两人已经离开座位。他收回目光,将注意力放回报刊上的黄金走势分析图。

离开座位的张志明和于春娇,两人在自助吧台前倒了杯柳橙汁,佯装若无其事地往权恕恩的桌边走去——

「娇娇,用最婀娜多姿的步伐走过去……」张志明悄声地叮咛,细长的眼眸浮现一道狡黠的光芒。

于春娇收到张志明的讯息,手里端了一杯柳橙汁,缓缓地朝着天菜级帅哥的座位走去,光是望着他英挺的身影,她的胸臆便微微的紧绷,心跳不自觉加快许多,甚至有些失神,全然没注意到张志明悄然逼近,伸出脚尖,恶作剧地踩住她夹脚拖鞋的鞋底。

「啊——」

于春娇惊呼一声,感觉脚底被一股力量拖住,脚步踉跄重心不稳,整个人往前倾,玻璃杯的柳橙汁飞溅在权恕恩的手臂和肩膀上,白衬衫晕染上一道橘色的水渍。

「对、对不起。」她吓得瞠大水眸,频频向权恕恩道歉。

权恕恩看着被泼了一身柳橙汁的衬衫,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抬起头迎睇上那张困窘充满歉意的清秀小脸,沈声道:「是你——」

原来是方才坐在他斜前方不断偷瞄的女生,她将果汁翻洒在他的衬衫上,究竟是蓄意,或无心?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于春娇慌乱澄清,一双小手忙着想将他身上的水渍擦乾。

她拿起桌上乾净的餐巾,急忙想擦去他身上的水渍,白衬衫沾染上柳橙汁,濡湿一片,隐约透出一片光滑贲起的肌理,令于春娇一阵心悸,白皙的粉颊烧烫灼热。

「我自己擦就好了。」权恕恩站起身,冷峻的面容看不出表情,伸手取过餐巾,摁在的衬衫上。

他发现她的脸上有着明显的惊慌与歉疚,显然不是故意将柳橙汁泼洒在他的身上,看来,罪魁祸首另有其人了。

于春娇的脸上青白红交错,又羞又窘,巴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原来这就是张志明口中的「命定的相逢」。

这梗不只很老套,还很烂啊。

她内心冷汗涔涔,深怕惹恼了他,慌乱得不知所措。

「先生,真不好意思,我刚才不小心踩到我朋友的鞋,害她把柳橙汁泼洒在你的身上,请你务必接受我们的道歉。」张志明立即挨到于春娇的身边,眼睛直盯着权恕恩,一脸无辜又真诚的表情。

「对不起。」于春娇傻愣愣地对他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

「先生,为了表达我们的歉意,我们愿意负起你身上衣物的清洁费用。」张志明流利地说出预想了很久的台词,然後拍了拍于春娇的肩膀,说道:「名片。」

「咦?」她怔了怔,回过神,从皮包里取出自个儿的名片,递向前,怯怯地迎睇他炯亮的黑眸,硬着头皮说:「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把送洗费用的帐单寄给我。」

「『菲乔丝』化妆品商品企划部组长——于春娇?」权恕恩接过她递来的名片,睐了一眼,顺口念出她的头衔。

他意味深长地睇着她,眼睛因她名片上的职称亮了起来。

「是。」她呐呐的,热红了脸,露出腼覥的笑容。

「我记住你的名字了。」权恕恩将于春娇的名片收进口袋里,注视她窘红的脸蛋,嘴角隐约勾起一抹笑容。

不知道这女人知道他的真实身分之後,还会大方地递出名片吗?他暗忖着。

于春娇听得一脸莫名,他说记住她的名字——是什麽意思呢?

身为搭讪高手的张志明适时地插入,笑得一脸热络地说:「我的好朋友还有个外号,叫做『内湖陈妍希』。」

「『内湖陈妍希』?」权恕恩挑眉问道,听得一头雾水。

于春娇的脸上也尽是问号,她什麽时候多了「内湖陈妍希」这个绰号?

「因为我们公司在内湖,而春娇绑上马尾的造型又媲美陈妍希,所以我和朋友就替她取了这个绰号。」张志明发挥三寸不烂之舌,努力加强于春娇在权恕恩心中的印象,为两人搭起友谊的桥梁。

于春娇瞟了权恕恩一眼,面对好友的赞美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将垂落的发丝拢到耳後,泛红的耳廓泄漏了她轻熟女的幽微心思。

「我是她的好朋友兼同事,人称『齐亚一哥』,又叫『东区贾斯汀』,是那个大贾斯汀,不是小贾斯汀哦。」只要是男人就会忌讳「小」、「短」等字眼,连张志明也不例外,刻意强调了一下。

权恕恩意会地点点头,显然这位大贾斯汀所指的「齐亚一哥」,是指齐亚百货的首席柜哥吧?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菲乔丝」旗下的彩妆品牌也有在齐亚百货设柜。

「先生,我觉得你有点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张志明再度使出搭讪达人的装熟功力,轻抚着下巴,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知道你长得像谁了,就是演『钢铁人』的小劳伯道尼,所以你的外号该不会叫『台北钢铁人』吧?」张志明自以为幽默地低笑了两声。

于春娇瞠了瞠眼,对张志明的搭讪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只是她怎麽看都不觉得天菜帅哥有半分像小劳伯道尼,光那挺拔的身高就不符合。

「没有。」权恕恩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又将目光放回于春娇的身上。

「大家能在同一家餐厅吃饭也算是有缘,要不要交换个名片,交个朋友呢?」张志明问道。

「不用了。」权恕恩不假思索地拒绝,瞅睇着她那副有点天真、呆愣的模样,眼底闪烁起笑意。

这女人居然用这麽老套的方式向他搭讪,啧啧,亏她还是商品企划部组长,一点新意都没有,真难想像她能企划出什麽好案子。

于春娇怔然,一颗心沈了下来,他的意思是她被「打枪」了吗?

「于小姐,我会再跟你连络。」权恕恩扯了扯唇,朝两人望了一眼,继续说道:「你们慢慢享用餐点吧,我先回饭店换套衣服。」

权恕恩回给两人一记高深莫测的笑容,旋即离开。

「再见。」她端着一张羞窘的笑颜,目送着权恕恩离去。

「我们等你的电话哦~~」张志明不忘在他身後叮嘱。

于春娇望着他伟岸的身影,一想到他说会和自己连络,她的双颊微微一红,心跳得乱七八糟,这样算是搭讪成功了吗?

原来和帅哥邂逅也没有想像中难嘛,只要制造一点点小意外,就能谱出一段浪漫的插曲。

她该不会可以出版一本《第一次搭讪就上手》,造福全天下的宅女脱离单身生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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