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夕心颤

《朝夕心颤》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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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2】

/飞鸟与鱼不同路

可能因为距离江南地理位置太近,棉台镇总是阴雨绵绵多过阳光明媚,在这样的天气里很多方面都会受影响,比如供电比不上大城市,雨势大一点就很有可能停电,整个小镇被笼罩在黑色寂静无声里。

不过工厂为了保证工作,有着自己的发电机。

沈呈画完建筑图纸就往回赶,雨势有些大,他选择的路线却并不是回家。

林亦书屋里有花姐送的蜡烛,虽然比不上灯光那样明亮,却也有别样的氛围。

她支着画架,端着调色盘在阳台画画,滂沱的大雨在她画里也变得柔软了些,远处射来一道隐隐绰绰的灯光,由远及近,一个被淋得湿漉漉的男生骑着摩托车过来。

“沈呈?”

林亦书放下画笔跑下楼。

沈呈拎着些东西站在旅馆屋檐下,身上还在滴着水。

他湿润的睫毛轻抬,视线扫到林亦书从楼上跑下来。

花姐把他往里头拉,他仍旧站着不动,话是看着林亦书说的:“我不进去了,身上淋湿了,把地板弄脏还要重新拖。”

林亦书站在那里和他对视片刻,忽然又跑上楼,她拿来自己粉色的雨衣塞在沈呈怀里。“回去的时候穿。”

沈呈看看雨衣,唇角翘起些弧度,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顺手带的,别嫌弃。”然后他把雨衣放在旁边的置物架,似乎不准备拿走。

林亦书打开袋子,有一颗月亮灯,还有几只熏香蜡烛,一包糯米糕。

很简单的几样东西,却是小镇能找到最好的品相。

林亦书没多想,把它们抱在怀里,“我收了你的东西,你也要收我的雨衣。”

花姐倒是看着那几样东西挑挑眉,月亮灯和香薰蜡烛是精品店才有的东西,糯米糕是刘记的,两家店一个在街头,一个在街尾,下着这么大的雨,他跑来跑去准备,却说顺手买的。

花姐恨铁不成钢地把雨衣塞进沈呈怀里,瞪他一眼,“傻么你,有雨衣不用要淋雨!”

沈呈不忍心弄脏她的东西,舍不得用,可转头瞧见林亦书有些伤心的小脸,还是涩涩的接下了。

他转身要走,林亦书紧跟一步,“这么快就要走吗?你都淋湿了,进来喝杯热水,我用吹风机帮你把衣服吹干!”

沈呈耳朵微红,指尖悄悄捏了捏雨衣。

花姐笑说:“小姑娘就是傻,湿成这样吹风机可是吹不干的。”

“那你在旅馆住一晚吧?”

沈呈终于看着她,却摇摇头,“我爸还在家。”

林亦书沉默。

很多个时刻她都能意识到沈呈和自己,和大多数人都不一样,他肩上担子很重,活得艰难又压抑。

林亦书想到他买过来的东西,这段时间他真的送了她很多,她似乎让他本就不好的生活雪上加霜,林亦书立刻就要从自己兜里掏钱,花姐偷偷按住她的

手,同沈呈说:“那就快回去吧,别让你爸等着急了。下雨路面滑,慢慢骑车,回家报声平安。”

“嗯。”沈呈又看了眼林亦书,冲进雨里,直到骑车离开,他都始终没有用林亦书的雨衣。

林亦书难过地撇嘴,“他为什么不用,难道嫌弃我?”

花姐侧头去看,小姑娘还眼巴巴看着沈呈离去那条路。

“不是嫌弃,他怕不接受你会伤心,又不想触碰属于你的东西,所以只能这么做。”这在外人看来多此一举,甚至很愚蠢的举动,却一如他埋得深沉的心思,默默守护而不打扰。

林亦书都被花姐绕晕了,想不明白沈呈为什么这么做,花姐拍拍她的手,“你准备给沈呈多少钱?”

林亦书掏出包里的几百块,花姐看着钱轻笑,“这些钱不够的。”

林亦书跟上花姐的脚步:“我还有,我可以拿我的卡刷给他。”

花姐又定眼看着她一会儿,难怪沈呈让她多照顾多上心,这姑娘是真单纯,并不是伪装,是被保护得很好,没有经历过任何风霜吹打,从内而外透出的稚子单纯。

“他家背了很多债,你都替他还吗?你父母会同意吗?”

哪个女孩子肯陪一个男人吃苦?

“我不会用我爸妈的钱,我的钱都是自己挣的,我画画卖,可以接商稿。”她仿佛被花姐点破难关,双眼明亮,如释重负:“您说得对,只要我帮沈呈把钱都还完了,他就可以过得开心点了!”

她高高兴兴的抱着东西上楼,脚步很轻快,把花姐看得有些傻眼,这孩子脑子有问题?她可从来没这么说好吧!

想了想,花姐又笑了,谁说沈呈付出的都没有回应呢,也只有这两个傻子,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早晨九点,林亦书去工厂找沈呈的路上接到梁佑秘书悠娜的电话,她是梁佑的得力助手,跟着他很多年了,在讨梁佑欢心这方面她还帮忙出过不少主意,所以林亦书存过她的电话。

林亦书都能猜到悠娜要说什么,以往她每次和梁佑闹别扭,眼看着关系要僵了,都是悠娜从中调和。从前林亦书挺感谢她的,现在却有种不悦感,如果梁佑要求和,自己怎么不来?派其他人是什么意思?她以前就是这么好打发,所以才让他变本加厉的欺负自己!

林亦书没接,很快挂掉电话,到了工厂才知道沈呈没来上班,听说是病了。

林亦书想到昨晚那场大雨沈呈浑身湿透的模样,急匆匆往回赶,肖山看她着急,顺路把她捎回去。

沈呈住在小镇临时落脚点,的确是病了,高烧四十度。

他收到肖山的信息,提到林亦书过来了,沈呈本就发烫的身体似乎更热起来。

强撑着不适,他爬起来把家里有关她的东西都一股脑塞进抽屉里,因为太多,他忙活了有一阵,等弄完已经满头大汗,更加头晕目眩。

“咚咚咚。”

门外有人敲门。

沈呈心提到嗓子眼,眼

神移过去。

“沈呈,我是林亦书,听说你生病了,我来看看你。”

“你要不要紧呀?能不能起来开门?”

“要不然你还是好好躺着休息,我爬窗吧。”

这句话终于把沈呈逗笑,他其实就站在门旁边,与她一步之遥而已。

他伸手拉开门,一道小小的缝隙里射进白色的光,门被女孩从外面推开,她几乎一瞬间扑过来把手放在他额头上。

他们面对面,沈呈怔怔看着她,她有一双小鹿般灵动的眼睛,现在瞪得大大的,有点惊恐和着急:“沈呈,你怎么这么烫!”

沈呈缓缓轻笑,他退开,侧着让她进来,“早上去打过退烧针了。”

林亦书点点头,又去握住他手臂想把他扶到床上去,沈呈不着痕迹地避开,问他:“我这里只有白开水,我倒点给你。”

“不用,你躺着休息。”林亦书还带来很多水果,她把水果放下就准备去倒水,沈呈忽然紧紧握住她手腕,“你不用做这些。”

被千娇万宠长大的女孩,凭什么来伺候他这种人。

“倒杯水而已,又累不着。”

可沈呈就是不想让她来,他把她拉到椅子那里坐下,拿出来两只杯子倒了两杯水。

林亦书拗不过他,眼巴巴看着:“你快躺下休息啊。”

沈呈只是坐在床边,不想在她面前露出虚弱模样,“我好多了。”

“我不信,你看起来好难受。”她盯着他看,一点不知道避讳,沈呈只得自己转开头。

林亦书问:“你只是打针,没吃药吗?”

沈呈不喜欢吃药,当然没有吃。以前生病从不去医院,就硬扛,现在日子勉强不那么难,才会去诊所打打针,医生是开了退烧药给他带回来,但他没吃,都和林亦书的东西一起塞进抽屉里了。

“你家里有没有药,现在就吃点。”

沈呈面不改色,“吃过了。”

“真的吗?”

“真的。”

林亦书赞许地点点头,“要好好吃药才好得快。”

哄小孩儿呢。

小时候他生病了也是有妈妈哄着吃药的,后来长大了家里发生变故,她就不要他们去给别人当妈了。

沈呈垂下眼睛,睫毛落了一片晦暗阴影。

林亦书正要给他削苹果,沈呈说:“我来。”

林亦书别开身体,“谁才是病人呐,你有没有一点觉悟?”

沈呈就望着她,娇滴滴的姑娘,竟然也会照顾人呢。

她把苹果削得干净圆润,沈呈明知故问:“给喜欢的人削过?”

林亦书怔住了,这不像是沈呈会问的问题,可他居然就问了。

她的确经常给梁佑削苹果,他还夸过她削的苹果最甜最香。

“给爸爸妈妈削过。”

爸妈也是喜欢的人啊。

沈呈看着她递过来的苹果,他一直都很想尝尝梁佑总是

唾手可得的东西,所以伸手接了过来,咬一口,很甜很脆。

“好吃吗?”

“嗯。”

“真冷淡呢。”林亦书故作刁蛮不满意。

沈呈听到这话,把吃到一半的苹果放下,给她剥个橘子。

林亦书笑着接过来,她吃一牙,第二牙忽然塞进沈呈嘴里。

沈呈短暂沉默后,才开始咀嚼嘴里的食物。

林亦书又吃了一牙,然后再掰一牙准备递过来,刚递到沈呈嘴边,他却神情平静开口道:“你回庆源吧。”

林亦书手臂僵僵的收回来,“你赶我走?”

“有人在等你不是吗?”

他们看着对方的眼睛,突然开始直面彼此都掩饰的东西。

林亦书有些慌乱,匆匆避开沈呈视线,“没有。”

“梁佑不是吗?”

林亦书诧异抬头:“你知道他?”

沈呈依然平静:“高中我们做了三年同桌,你和周围的同学提到过他很多次,我想不知道都难的。”

倒也是的,高中那三年她从没有注意过身边那位朴素沉默寡言的男生,每天最热衷的事就是追在梁佑身后,和身边的小姐妹讨论他。

“那你知道我是你的谁吗?”她竟然第一次这么期待他能说出他们有婚约。

可沈呈这次却回避了视线,嗓音低哑哑地闷,“我们是同学。”

“只是这些吗?”

“嗯。”

“那你知道我这次来棉台镇的真正目的吗?”

“不知道。”

事实上沈呈是知道的,自己猜到一部分,其余是田沁告知的。

林亦书并不知道他和田沁还算能说上话,他的那些心思瞒不过田沁。

她在来棉台镇之前的那个晚上,沈呈就提前租好车准备第二天去下车点接她。

一切的巧合,都是他早有准备罢了。

“林亦书,你不适合棉台镇,这里的天空太小了,你适合庆源那座有很多可能性的城市。尽快回去,不要让你喜欢的人误会。”

沈呈知道她心地善良,对他的好都是出于同情和补偿,可是他不能再这么沉沦下去。等她走了,他就会联系她的父母,那对夫妻和林亦书一样都是心地好的人,没有因为他家道中落而早早退婚,反而只字不提,在林亦书有更好选择时依旧谨守婚约,做到如此,沈呈已经很感激。

之后,这门亲也应该解除了。

他还林亦书自由。

这是他能给她,最后珍贵的东西。

“回庆源吧。”沈呈强忍身体的不适,也忍着没有看她。

终于,身旁传来女孩闷闷的声音,“嗯。”

沈呈如释重负,眼角积攒的热潮也在她看不到的角度悄悄砸落。

“你好好休息,我先回旅馆了,明天坐最早的大巴回去。”

不等沈呈回复,她走出这间小屋,狂奔着跑回旅馆,在花姐和几个

邻居惊讶的目光中,冲进房间里把脸埋进被子里,用力憋回自己的眼泪。

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难过的是什么,是难过沈呈不知道他们的婚约,还是难过沈呈决然赶她走的态度……

她躺了一会儿,负气地爬起来开始收拾行李,还把闹钟定到明天六点,打定主意要坐最早一班车离开。

可是这一晚她却怎么也睡不着,沈呈说她不适合棉台镇,但她真的好喜欢这里,这里的天空和树木,花姐和待人很好的爷爷婶婶,就连晚上不大明亮的路灯都喜欢,阴天喜欢,下雨天也喜欢。

林亦书又开始生气,沈呈凭什么这么主观的评价她?

带着这样的埋怨,林亦书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总是噩梦连连,清晨醒来头疼得厉害,但这都不耽误她拎上东西离开。

花姐见她大包小包,连忙上前来:“你这是要干什么?”

“我要走了,谢谢您这段时间的照顾!”

花姐愣了好半天,林亦书在旅馆住了快一个月,每天甜甜喊她花姐,像一只小蝴蝶一样围着她转,喋喋不休说着话,她刚开始觉得她有些话多,现在突然就要走,花姐极其舍不得,宛如老母亲舍不得幼崽离巢,“怎么这么快?不多玩一段时间吗?”

“快开学啦。”

花姐立刻说:“放假再过来,花姐给你做好吃的!你的房间还给你留着,天天给你打扫得干干净净,好不好?”

林亦书摇摇头:“以后都不来了。”

“为什么!”

“沈呈不让我待在这里。”

“他敢!”花姐立马掏出手机,看样子是要去兴师问罪。

林亦书拉住她:“不用了花姐,我以后会回来看你的,不会让他知道。”

花姐叹了口气,把她左看右看,“好,以后回来,咱们不告诉他。”

林亦书点点头,拎着行囊走出去,外面已经有车在等她。

林亦书乘车到大巴车站点,已经有人排队上车,司机叔叔帮她把行李拿出来放在大巴车行李箱,叮嘱她路上注意安全。

车又开走了,林亦书看着来时的路,只有一尾尘土飞扬,没有她想见的人。

林亦书转身走向大巴车,沈呈也从拐角处走出来。

他看着她上车,目光绵延,低头看到自己脚下的黄土地,他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这片坚韧朴实的地是他的归宿,而庆源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却是她的未来。

她的画里总是有很多美好值得向往的东西,而他一潭死水,身有残疾,人也没什么趣味。

飞鸟与鱼不同路。

沈呈往回走,踩着不平滑的石子路,在心里想,也许从此山水不相逢。可身后却忽然传来奔跑的声音,一道极有冲击的力道拉住他手臂,沈呈回头,看到明明已经上车的林亦书,现在却出现在眼前。

一脸的骄傲,“沈呈,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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