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

《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

第 7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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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行了一日,至夜,一行三人投宿客栈。谢扶光下马,将沈秀抱下来后,握住她的手,温热的掌心将她的手完全包裹住,不留一丝缝隙。

谢扶光依旧任由沈秀睡到自然醒。待沈秀睡饱食饭后,继续赶路。

“阿爹!你明明答应我,给我买布老虎的!”一木屋门前,一汉人和西域人混血的小娃娃哭着扯住他爹的衣裳。

娃爹:“哪有那些闲钱给你买布老虎!”

“可你明明答应过我的!”

“我就随便说说,你当真信了?”娃爹甩开他,径自进了门。

小娃娃坐在门槛上,委屈地呜咽起来。

无意间目睹这一幕,沈秀神色微滞。她很讨厌这样的父母,明明答应过孩子的事,却随意反悔,既然做不到,为何承诺?为何要骗孩子?

她想起她小学一年级时,父母承诺她,考试考了第一名便给带她去吃肯德基。

为了吃到肯德基,她那么努力地学习,终于拿到了第一名后,她开开心心地把成绩单交给父母时,父母却完全没想起来要给她带她吃肯德基的事。

她提醒之后,父母也没带她去吃。他们只说肯德基不健康,她这样的小孩子要少吃。

既然本就不想带她去吃,为何要骗她?给了她希望,用这希望吊着她,最后竟这样中伤她,他们不知,他们说话不算话的行为,有多创伤一个孩子。

思及自己小时候的伤心事,沈秀无声叹息。见小娃娃哭得可怜,她看见了小时候的自己,不禁与他共情起来。

她侧身,对谢扶光道:“我可以给他买一个布老虎吗?”

“为何要给他买?”

“他阿爹不做人,给了承诺却不守信,这样欺骗他,他实在是可怜。”

谢扶光把钱袋递给她。买来布老虎,沈秀蹲在小娃娃身前,“给。”

小娃娃抬起哭得红彤彤的脸,愣了一下。视线触及布老虎,他瞳仁一亮,然而他摇摇头,奶声奶气,“谢谢,我不能要。”

“姐姐送你的,拿着吧。”

“可是……”

她把布老虎塞进他怀里,“拿着。”

小娃娃犹豫片刻,笑出豁牙,“谢谢姐姐!”

“不用谢。”沈秀抚摸了几下他圆乎乎的脑袋。小娃娃抱着布老虎进门子里后,沈秀正准备离开,却被谢扶光拉住手腕。

“我也很可怜。”谢扶光低头,微微晃动的树枝间,洒下来的疏影落在他长卷乌黑的头发上,光泽潋滟莹莹,如若水波荡漾。

他在等她抚摸脑袋,像方才抚摸小娃娃那般抚摸他。

沈秀语塞:“呃?你……可怜?”

“与他一样可怜。”没等到她抚摸他的脑袋,他微微抬眸,“与你讲个故事。”

“原老爷那行情好着呢,咱们江州城的哪位姑娘不想嫁他啊!”

“可他不是鳏夫么,也不是所有姑娘都想做个继室。”

“非也非也,就原老爷那条件,便是个继室,多少姑娘都抢着上赶着去当呢!”

茶摊上,几位媒婆滔滔不绝,谈论着江城姑娘最最想嫁的原员外,原良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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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原老爷,年仅二十二岁,乃江城最最富庶之人,有钱有权,相貌堂堂,风度翩翩,良善温谦,脸上时常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虽是个鳏夫,也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但这样好的条件,谁人不想嫁!

“只可惜,原老爷对他去世的原配情深不悔,这么多年都未曾再娶妻,房里连个妾室都没收一个。”一媒婆啧啧几声,“对亡妻如此情深的,怕是全江城都找不出几个来!”

“是啊……”

此时,媒婆口中谈论的原老爷原良谦正被一个乞丐撞到。

乞丐见自己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一身锦衣华服的贵人,慌张跪下,“我并非故意!公子请原谅则个!”

原良谦俯身,毫不嫌弃地将脏兮兮的乞丐搂起来,他说:“无碍。”

贵人的指尖沾染了自己身上的脏污,乞丐结结巴巴,“公子,我,我脏。”

原良谦并无介意,他拍拍乞丐衣服上的灰尘,“往后走路小心着些。”语毕,他给了他一锭银子,“这钱你拿去买些吃的罢。”

原良谦风度优雅,极有礼貌地朝乞丐拱了下手,示意他要辞去。

“多、多谢公子!”乞丐心头一热,险些哭出来。贵人不仅不嫌弃他,不责骂他,还施舍了他银子!

走的时候,竟还很有礼数地朝他拱手,并不把他当做一个没有尊严的乞丐,而是把他当做一个“人”。

他从未遇见过这样好的贵人。在他的认知里,贵人都是鼻孔朝天,对别人颐指气使的,更遑论他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他紧握银子,对着原良谦的背影磕了几下头。

原良谦回到府中,路至花园,见家里的护卫在花园里练拳。

护卫后面的花圃里,一小男孩躲在花枝之后,伸着短短的胳膊,学着护卫的拳法。

小男孩长了一头长卷如波浪的卷发,皮肤苍白,没长开的眉眼也极精致如画,秾丽如花。

他生疏而机械地模仿着护卫打拳的动作。

“阿厌。”原良谦招手。小男孩停下动作。

原良谦走近,“阿厌,你想学武?”

小原厌面无表情,若没有感情没有灵魂的木偶,“想。”

原良谦轻笑,温柔地摸小原厌的脸,“好,那爹爹便将江城最好的师傅请来教你练武,可好?”

小原厌点头。

过了两日,原良谦带着江城武功最好的师傅,来到小原厌面前。

师傅仔仔细细捏了几下小原厌的骨头,惊喜道:“老爷,贵公子根骨惊奇,乃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他若学武,假以时日定能称霸武林!”

原良谦笑道:“是吗?”

他按住小原厌的肩膀,眼神慈爱,“练武奇才么……那么,废掉他的根骨

,让他永远不能习武罢。”

师傅惊愣,原老爷在说什么?他莫不是听错了?

“原老爷,您方才说……”

“我说,”原良谦笑容温柔,说出来的话却极其残忍,“废掉他的根骨。”

小原厌听到原良谦的话,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

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时,他的脸上仍然没什么表情,他犹如一个货真价实的木偶。

听完谢扶光讲的故事,沈秀道:“你从前叫原厌?”

“这不是重点,”他掀起浓密的睫毛,掀起了一丝秾丽的流光,“重点是,我也很可怜,不是么?”

他的声线醇厚得好似深埋在地下的百年好酒,让人听到他的声音,便会不受控制沉醉于其中。

说完后,他再度低头,等沈秀抚摸他的脑袋。

沈秀迟迟不动作,神情极其复杂。谢扶光抬睫,轻声道:“难道我不可怜?”

是,他小时候是可怜。他与她,以及方才的小娃娃一样,都被父母欺骗。

当然她和小娃娃比他好一点,他们被骗了,但没像他一般,不仅被摧毁希望,还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心理上受了伤害,身体上也受了伤害,他比她和小娃娃更惨更可怜。

可惜,惜沈秀并不能与他共情。因为她恨他。对他的过去,她并不怜悯,只是疑惑,为何他小时候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现在还练成了绝世武功?

大抵是因为他是男主,有了什么奇遇,开了挂?

还有,难怪他这么喜欢给人希望,又恶毒地摧毁人的希望,给人致命的打击。原来他这一招,是跟他父亲学的。

不愧是父子。

拉回扯歪的思绪,她赶紧做出一副痛心同情,义愤填膺的模样,“可怜,你小时候太可怜了,你爹也忒不是人!虎毒尚不食子,你爹居然能对你做出这样的事来!”

她轻轻地,轻柔地抚摸他的脑袋,就像抚摸方才那个小娃娃一样,“唉。”

感受着头顶温柔的抚摸,谢扶光翘起嫣红的唇角,极愉悦。

沈秀诧异,他难道喜欢别人这么抚摸他的头?

“以后不许再这样摸别人的头,只许摸我。”谢扶光道。

“嗯。”

过了半晌,沈秀问:“好了吗?”

“没有。”

他这是上瘾了?又不是猫猫狗狗,为何这样喜欢被摸头。沈秀暗地里腹诽几句,继续抚摸他的头发。

忽而,她听到他说:“你真的想嫁我?”

“当然是真的。”

他笑了一下,“我讨厌欺骗。”

“我没有欺骗你。”

他又笑了一下,没再言语。

沈秀猜测,因为他父亲欺骗过他,把他骗得很惨,所以他很讨厌欺骗?她暗嗤,他讨厌欺骗,可他却在欺骗她,别人不能欺骗他,他却能欺骗别人。

他可真真是双标。

夜里,谢扶

光胳膊缠着沈秀的腰,严丝合缝地抱紧她入睡。

晨间,沈秀打打呵欠,推了一下谢扶光,“醒醒。”

他醒来,但并未松开她。

谢扶光渴望更亲密,更深入接触地接触沈秀,他难以忍受与她肢体分离。漫长的沉默过后,他道:“我们若是连体人,该多好。”

沈秀蹙眉,“这有什么好的?”

“我们若是连体人,就永远不会分开。”说到这里,他兴奋到病态的颤抖起来,好似能与她成为连体人,他会达到极致的快乐。

“可惜。”他很是惋惜地叹了一声。

沈秀偷偷扯扯嘴角,讥讽从面上一闪而逝。他现在很黏她。时时刻刻都要贴着她,仿佛有皮肤饥渴症。他演戏演得真认真敬业,真是会演。好像真的很黏她,真的离不开她似的。

又行了一日路,傍晚在客栈里歇下来。吃过夕食,沈秀发现街上有卖芒果子的小贩。

打量几番形如灯笼,色如赭黄的芒果子,沈秀心中生来一计。很多人会对芒果果子过敏,有些人会过敏到直接晕厥休克,不知谢扶光对芒果子过不过敏?

“你吃过那个吗?”她问谢扶光。

“不曾。”

“那个叫芒果子,很好吃,我们买些回去当夜宵吃如何?”

买了芒果后,一进客栈房间,沈秀便迫不及待剥开芒果,“你尝尝。”

谢扶光接过芒果,送入口中。

等了许久,都不见他有任何过敏的反应,沈秀泄气。晚上卸下面具,一觉至天亮,她梦醒,推了一下谢扶光,没想到竟然推开了他。她意外地转过头,发现他脖子上起了许多疹子。

他这是……

沈秀一喜,“谢扶光?”

没有反应。

他这是延迟过敏?还过敏到直接晕过去了?

她几近欣喜若狂,飞速跳下床,要去拿包袱时,忽而听到一道声音,“你又要跑?”

谢扶光已醒来!她浑身一颤,心脏提到嗓子眼里,回头见他仍然躺在床上,很是虚弱的模样,她来不及拿包袱,生怕被他抓住,头也不回拔腿就跑。

她跑得极快,风一阵阵往她身上泼,皮肤被风刮得快要冒烟的灼烫让她呼吸困难起来。

跑得太急太快,一不小心摔倒在地,她失去了痛觉,爬起来继续跑。呼吸越来越急促时,天上忽然有一只老鹰直直垂落下来,砰地一声砸到了她头顶。

沈秀眼前一黑,顿时失去意识。

灿烂的日光从花窗外泼进寝殿内,精美精致的琉璃雕花披上日光后,五彩斑斓的光芒散发出来,将整个室内都映得亮了几分。

绚丽的光芒映在精美的壁画上,木雕上、彩绘上,玻璃上,地毯上,宝珍环顾室内,起身走出去。

发间长长的头纱曳地,头纱上的花纹熠熠生辉,似若碎金拂过地面。

寝殿外,无处不雕刻着精致的葡萄藤蔓花纹,墙壁上镶着西域风情浓厚的花砖,日光落在

花砖上,折射出了幻彩一般的光芒。

寝殿内外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光彩灼灼,无一处不彰显着此处的高贵奢华。

这里是高昌王宫。

“公主殿下。”宫女阿娜尔古丽见她出了寝殿,急急上前行礼。

宝珍扶她起来。

阿娜尔古丽惶恐,“多谢殿下。”

宝珍嗯了一声,目光望向道路两边的石榴花。秋日石榴花竟也还开着。

烈焰般的石榴花,开得如火如荼,艳到夺目。簇簇沉重的花瓣压得花枝弯弯垂下。清风拂过,石榴花香风拂动,花瓣飘落而下,落在地面,仿若碎了一地红宝石,又若铺了一层鲜亮火红的红花毯。

宝珍道:“阿娜尔古丽,你说你的名字意思是石榴花?”

“是的,殿下。”

阿娜尔古丽是汉人和西域人的混血,汉名石榴,高昌名阿娜尔古丽。

宝珍莞尔,“你的名字不管是汉名还是高昌名,都很好听。”

“多谢公主夸赞。”被公主夸,阿娜尔古丽心中很是欢喜。

“对了,你去与宫厨说说,午膳多加一些辣椒。”

“是,殿下。”阿娜尔古丽领命离去。公主殿下貌似嗜辣,思及此,阿娜尔古丽笑了笑。

待阿娜尔古丽离去,宝珍直接席地而坐,坐在地毯上,托腮观赏火红的石榴花。

空气里有花朵的香气,与寝殿香熏的芬芳,她闻着香气,凝视石榴花,渐渐地,她的思绪逐渐飘远。

宝珍不知自己本来叫什么,不知自己是谁。前几日,她被一只死鹰砸中,砸晕过去后,在民间微服私访的高昌王遇见了她,将她救下来。

她并未受什么严重的伤,但她脑袋被砸,失去了所有记忆。她失去记忆,不知自己是谁,高昌王便让她留在宫中,同时派人去查她的身份。

高昌王年逾不惑,高鼻深目,容貌极极英俊,他待她极好,好到何种程度呢,好到她一醒来,他便问她,可否愿意做他女儿,做高昌的公主。

她惊异不已。高昌王竟会认一个汉人女子做女儿,让汉人女子做王室公主?

为什么?

高昌王满目慈爱,“我很喜欢你,或许你前世便是我的女儿,这一世出了意外投错了胎,投到了汉人家里。”

“好孩子,你愿不愿意做我女儿?”

宝珍忖度之后,道:“愿意。”主要是她人在宫中,若是拒绝王上,惹恼了他,她或许会性命不保。是以,她识时务为俊杰,答应了高昌王。

高昌王开怀大笑,“好孩子,我会选个良辰吉日,为你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我会让所有高昌子民都知晓,你是最最我珍贵的女儿。”

她没有名字,他便给他取了“宝珍”二字,封她为宝珍公主。

宝珍公主,他赐予她这样的封号,他极其珍爱她。

“宝珍。”高昌王浑厚的声音从石榴花间传来。音落,高昌王的身影出现在她视野里。

高昌王一袭华贵的丝绸长袍,袍子上的彩色刺绣绣纹宛如流彩之河,瑞华灿灿。他的头上戴着王冠,肩上披着华丽的披纱,腰上戴着宝石玛瑙腰链。

“为何坐在这里?快起来,地上凉,小心着凉了。”高昌王快步而至,将她扶起来。

她没听懂他在说什么。译官忙不迭转译他的话。她笑笑,“没事,地上有毯子,并不凉。”话音落下,她记起来,她还没给他行礼。

高昌王拦住她,“我说过,你不用给我行这些礼数。”

他对她的宠爱,很是过度,过度到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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