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

《路人甲成为万人迷后》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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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有何吩咐?”

“你算学不错,可有想过念书?”

沈秀摇头。

司马烨:“你应该念书,识些字,不识字如何掌家,”说到这里,他沉吟起来,“琴棋书画也要学。”

“我学这些做什么?”

“京中高门贵妇都会琴棋书画,且你不识字,如何掌家?哪个不识字的高门贵妇能掌家?”

沈秀:“?”

她满头问号,“殿下,我又不会去做高门贵妇。”

“谁说你不会————”司马烨瞪目,“反正,你都得学。”

“我不想学琴棋书画,我对这些没兴趣。”沈秀仍然拒绝,注意到自己语气很硬,她加补了一句,“殿下,我可以不学吗?”

“至少得识文断字。”他退让一步,用不容拒绝的口吻,“从今日起,我教你识字。”

沈秀欲言又止,最后只得低头,“谢殿下。”

司马烨来到案桌后,在纸上写下行云流水的两个大字。他问:“可认识这两字?”

“不认识。”沈秀假装不认识。

“这是你的名字。沈秀。你过来,今日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沈秀步至他旁侧。他用笔蘸墨,“看着我如何写。”

他一笔一画,用很慢的速度,写出“沈秀”二字。他的字,尾端上翘,如他的人一般,整个形态都透着一种高贵与高傲。

“看清楚怎么写了没有?”他问。

沈秀点头。司马烨把笔给她,“照着写一遍。”

沈秀想,司马烨很不会做老师。他都没有教她横竖撇捺等等笔划,不教她如何起笔、运笔、收笔,让她看看,就直接写?是否有些过于简单粗暴。

她拿起毛笔。拿笔的姿势很正确。

司马烨道:“你会拿笔?”

“跟殿下学的。”她学过毛笔字,中学时参加过书法比赛,还拿了个二等奖回去。

她佯装不会写,写得十分艰难。写出来的字笔画混乱,歪歪扭扭,如虫走蛇爬,比那鬼画符还难看。

“重新写。”司马烨蹙眉。

她重新写,写到一半,手忽然被他握住。他没好气道:“不是你这么写的!这么写。”

他握着她的手,一笔一画。沈秀心头一跳,控制自己不去甩开他的手。

司马烨一笔一画教她写着,感受到掌心里的温热,他猝地意识到自己握着她的手,他微微一滞。

耳根渐渐染上一层薄红,他喉结滑动几下。放开手,嗓音干涩道:“学会没有?”

唯恐司马烨又手把手教她,沈秀忙不迭道:“会了会了!”

她按照正确的笔画顺序,快速写好沈秀两字。

她这么快就学会了笔画顺序,司马烨眸子里闪过一丝失望。

沈秀满头雾水。她学得快,他不应该高兴?怎的还失望起来了?

把之前写的字遮住,司马烨道:“不准再照着写。”

对于一个刚学字的人来说,只这么一会儿,便不准照着字写,要自己记住笔画写出字,这要求有些苛刻。

沈秀本想佯装写不来,但她怕司马烨又手把手教她,于是装作很困难地,将字写了出来。

原本是打算为难她,顺势继续手把手教她。却没想到她真写了出来。司马烨挑眉,“你学得很快。”

诧异过后,他又露出失望的神色。

沈秀润润笔,“殿下,我记住怎么写了,不用再劳烦您教我,您去歇息罢。”

他转身去屏风后面的床榻。靠在塌上,司马烨抬手看自己的右手,手指间残留着温热触感。

在安神茶和安神香的作用下,他渐渐闭目。

沈秀写了一会儿字,便撂下笔。她探头去瞧屏风。又望向窗外。轻手轻脚洗掉指间墨水,她带戴上面纱,走出房间。

“你去哪里?”守在门外的英姐问。

“随便转转。”

英姐跟上她。

沈秀走走停停,步至池塘前葱茏葳蕤的树下。满池荷花依偎着碧绿的荷叶,被日光映得别样红。

闻着清幽荷香,沈秀定视在荷花上飞舞的蜻蜓。若她与蜻蜓一样,有一双翅膀,她现在就能飞出国子监,从司马烨身边逃走。

虽说她现在日子过得好像还不错,但谁晓得司马烨到底有何目的,会不会下一刻就要杀掉她。小命随时被拿捏,时时刻刻如履薄冰,这样的日子过久了,恐怕自己会崩溃。

她凝望自由飞舞的蜻蜓,艳羡之后,叹息一声。

英姐倏然开口,似是已经完全憋不住了,“我去一趟花侧,你待在这里不许走。”

国子监守备森严,英姐料沈秀也逃不出去,即便插翅也难飞。是以,她才敢离开沈秀去花侧,解决人有三急的问题。

待英姐离去,沈秀环顾四处,最后老老实实在池塘边上坐下。她伸手掬水,捧起了一手荷香。

忽而一阵风吹来,她的面纱,见鬼似的,竟然被吹走。

面纱被吹到紫薇花树上。她赶紧来到树下,踮脚去拿面纱。

指尖刚要抓到面纱,风又将面纱吹到更高的花枝上。她跳起来,吹落的紫薇花瓣糊到她脸上。

拿掉脸上的花瓣,她仰头,再次跳起来去拿面纱。

就在这时,一只手从头顶伸过来,抓住花枝上的面纱。这只手修长如玉,干净的指节间,带着因长期握笔而磨出来的茧子。

沈秀反应迅速,用衣袖遮住脸,转过身去。

身后男子绿袍如水,温润若玉,珺璟如晔。微风吹起他的长袖,翩然若仙人。

她遮脸作揖,“多谢夫子。”

“不必。”魏朝清将面纱递给她。

接过面纱,转过脸快速戴上,她再次道谢。

魏朝清身侧的小童子,眨巴着亮晶晶的眸子,“你为何带面纱呀!”

沈秀还未应话,魏朝清拍了小童子一下,似乎是在怪他出言不妥。小童子挠挠圆乎乎的头,知道自己冒犯了。

沈秀道:“因我面貌丑陋,恐污了别人眼睛。”

已经知错的小童子,又见自己戳了别人痛处,他满面通红,“对,对不起!”

“无妨。”沈秀不甚在意。

魏朝清温声道:“人之法,非以形貌为重,唯以心形为重。勿妄自菲薄。”

这是在宽慰她,不要看重皮囊美丑,心美则貌美,勿要过分看轻自己,在意他人眼光。沈秀欠身,“夫子所言极是。”

魏朝清微微颔首,这时,头顶紫薇花树,簌簌摇动,片片紫薇花缤纷而落。

魏朝清低首,看落了一地的紫薇花。他拿出荷包,将一片片落花收进荷包里。随即将荷包里的花,倒进池塘。

小童子问:“舅舅,为何要将花放进池塘里呀?”

魏朝清看着飘在水面上的花瓣,语带怜悯之意,“以免践踏。”

他收起荷包,对沈秀微微颔首,以示离意,牵着小童子离去。

她是一个小书童,他却没看轻她,没轻视她,没忽视她,离开之前还很有礼貌地向她颔首。

似乎在他面前,人无贵贱之分。

沈秀怔然。她鼻翼动了几下,闻到空气里残留的檀木香。

魏夫子身上有檀木香,香气温和干净,克制沉稳。很好闻,她喜欢这味道。

随之又想起司马烨身上的香。司马烨熏的沉水香,高贵尊贵的香,带着高高在上的浓烈,不似檀木香这般温柔。沈秀撇嘴,不再去想司马烨。

下午是乐艺和骑射课。司马烨乐艺一般,骑射技术倒是很厉害。

一身交领箭袖的紫衣少年,策马驰骋,英姿飒爽,将其他人远远甩在身后。

沈秀没怎么关注他,她的注意力集中右边的小童子身上。小童子是之前在魏朝清身边的那个小童子。

他拍着小马驹,“阿宝啊,你可不许再摔我了,你再摔我,我就让舅舅把你卖了,哼!”

司马烨骑着马,发现沈秀没看他,而在看一个小童子,他脸一黑。自己方才这般出色的骑术,她竟没看见。

他一扬鞭子,马停在沈秀身前。

沈秀偏转脖颈,“殿下。”

司马烨:“你看他做甚?”

“……随便看看。”

“阿烨,你干什么,快过来!我们再比试比试!这次我一定胜你!”司马朗在不远处喊道。

司马烨居高临下,俯视沈秀,“你的眼睛,应该放在你主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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