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第03章 迷雾重重

上一章 封面 下一章

第一卷《铁剑丹心》

第03章迷雾重重

七月初五的夜晚,天上没有一颗星星,那一轮月亮不是特别的圆,也不是特别的亮。

月亮像倒挂的金钩一样,是个残月,就像是烧饼被谁咬去了一大口。

宇文斌和白煜在屋里抬头看了老半天月亮,两个人许久没有说话。

白煜随手将面对着月亮的窗户缓缓关上,宇文斌坐在茶桌前,一句话也没有讲,像是在思考白天的事情,他沉思了半天。

房间里的蜡烛不停的燃烧着,宇文斌慢慢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灰色的信封交给白煜,白煜接过信封,上面写着宇文斌亲启,这个信封的封口上的封蜡显然是已经被宇文斌开启,里面的信也早已看过。

这封书信上写道:“宇文兄,自益州匆匆一别已过二载有奇,今吾奉皇帝上谕,亲率锦衣卫指挥司五百护卫,随驾入许都行宫护卫,自来时已过三月余,前日,朝廷发四十万两饷银入边,过河南道南阳府汝州县西南黄泥岗官道之时被劫,并杀我朝廷护送官兵,皇帝龙颜大怒,欲追查此一要案,限十日破案,无奈朝中人心惶惶,事发突然,故得知兄在洛阳盘桓数日,请兄不辞劳苦,协助朝廷追捕缉凶,不胜感激,必有厚报。锦衣卫指挥使统领姜鹏书。”

白煜看完书信转过身去对正在发呆的宇文斌道:“这个姜鹏语言倒是恳切,宇文兄白天已然是答应了,我现在想都不用想你必然是会去的。”宇文斌抬起头来,起身走向白煜道:“姜鹏兄,是我的好朋友,不管怎么说,于情于理,这个忙是一定要帮的,我明天一大早就出发前往汝州黄泥岗官道,先看一下现场是否有凶手作案留下的蛛丝马迹。”

白煜笑了笑道:“既然,宇文兄,已经答应趟这趟浑水,我们是好朋友,我愿意和你一起去汝州,更何况我是一个非常不甘于寂寞的人,洛阳城真的没有什么好玩的。”宇文斌走到窗口打开窗户向天空看去,背对着白煜道:“今天晚上的月亮不仅不是圆的,而且一点光亮都没有,天空上隐隐约约的有几片云层,来回的飘动,连星星都不见一个,连风也没有,确实有一点热。”

白煜道:“早就闻江湖上的人都说白衣神剑古道热肠,对朋友两肋插刀,今日我才知道这绝对是一句真话,大实话。”宇文斌笑道:“我只希望日后江湖上的那些人,少认识我,少道听途说,这样的话,麻烦就绝对不会找上我,我只想做一个闲人,因为有句至理名言叫,人怕出名猪怕壮,当真正的麻烦找上你的时候,你真的是很无奈。”

白煜道:“是这样的,我是个小偷,我更不希望被我偷过的人找上我,这样我就会很开心。”

宇文斌和白煜在房间中聊了整整半夜,一根蜡烛马上就燃尽了,夜也更深了。

子时,万家灯火早已熄灭,在这寂静的夏夜里,没有风吹的声音,也听不见树叶的声音,夜晚河塘里的青蛙叫声也都听不见了,只剩下河水在静静的流淌,河边的芦苇也发不出“淅淅”的声音,仿佛一切都已停止,照在湖海江面的只有这一轮如弯钩一样的残月。

残月高高的挂在高空,白煜已经离开了宇文斌的房间,他走出去轻轻地将房门关上,走向自己的房间,宇文斌住在客栈二楼东边的回廊角落,白煜就住在他的隔壁,夜里非常的寂静,一层四个房间,一点声音也没有,完全没有打呼噜的声音。

夜已深,四下无人,客栈也熄灭了门前灯笼,小二上了门板,准备打烊。

七月初六的一大早,天刚蒙蒙亮,鸡也结束了报晓,太阳刚从湖面上升起,空气是如此的清新,宇文斌睡了半夜,休息的非常好,黎明初刻,他就走出客栈,站在湖边伸了一个懒腰。

宇文斌回到客栈,敲了敲白煜的房门,里面没有一点声音,也不见回应,好在白煜昨晚睡觉之前没有插上门栓,要不然此刻宇文斌一定会破门而入。等到他进去的时候,却看见白煜双腿盘起,端坐在床上,双手放于双腿之上,时不时的双手合十于胸前,做开掌手势缓缓打出,他是在练功,这是游身点穴大法的运气法门,每日早晨花上一炷香时间,这个习惯已经伴随白煜好多年,从小的时候,学习功法之时开始。

白煜起身向宇文斌道:“你我今日要去汝州黄泥岗,难道是两条腿走着去么?那真是太过费时费力了。如果是这样,我就留在洛阳玩耍,你自己去吧。”宇文斌道:“嗯,如果说你要走着去,并非不可以。从洛阳走路去汝州,以我们的脚力来说最快一天一夜,等你到的时候,你只能看见月亮挂在天上,明月当空之时,四下无人,在草丛中有一人,即将力竭,是因为走路而累死的,说来岂不可笑。”白煜道:“你他娘的,我知道你此去汝州一定是骑马或者坐马车,绝不可能自己走路,因为按照信中所言,今日是第一天,如果十天内你不能帮忙缉拿凶手,岂不是让你这位宇文大侠,颜面扫地,所以今天咱们一定是骑马无疑,你一大早拿我寻开心而已。”

宇文斌摸了摸鼻子,哈哈大笑道:“看来,在你这里我是真的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洛阳城有的是马场,咱们不缺银子,你我一人一匹快马,今天子时之前必到。”白煜道:“咱们现在就出门买马,事不宜迟,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出去逛逛了,这几天真的闲出个鸟来,就吃了一顿饱饭。”

宇文斌道:“我先下去把这几天的房钱和饭菜钱结了,结完账之后,你我出门一直向东去,我带你见一个人,但绝对不是锦衣卫,这一点,你大可以放心。”白煜道:“就算是锦衣卫又如何,那是你的朋友,并不是我的朋友,这一点我还可以分得清。”宇文斌叹了一口气道:“哎!好吧,你白兄是恩怨分明的,在这世上是最讲道理的人。”

宇文斌和白煜一前一后的走出高升客栈,宇文斌和客栈老板互相寒暄了几句,就道别了,白煜站在酒棋之下晒着太阳,很安静,一句话没有说。一直等到宇文斌出来的时候,白煜走向他面前道:“就这么走了么?没有带点杏花村、老杜康之类的好酒,就算是没有酒,有肉也好啊!”

宇文斌向白煜翻了翻白眼道:“你不仅是个乞丐,还是个酒鬼,我现在正在想当时不认识你该有多好,你一大早就和苍蝇、蚊子一样在我耳旁嗡嗡的一直叫个不停。”白煜看见宇文斌肩膀上的白布包袱后,大笑道:“宇文兄,你一定不会让我挨饿的,对不对,只要有肉吃,有没有酒都无所谓,荒郊野外喝水,我就勉为其难吧。”

自从一天前刚认识白煜的那一刻开始,宇文斌就从不会感觉到孤单,因为他的身边多了一个话唠,自从认识了他,宇文斌也从当初沉默寡言的一个人,彻底变成了像白煜一样的话唠,他们两个人总喜欢斗嘴,现在他们是真正的好朋友。

七月初六,不算是整个夏天最炎热的一天,但是,白煜的脸上还是挂着一滴汗,宇文斌的脸上没有出汗,但他的手掌上已经渗出一些汗液。他们从高升客栈中出来,一路向东走去,大概走了一个时辰,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开阔的马场。

一个乌木的木牌上刻着五个描金的大字,盛昌隆马场,在阳光的照射下,走进瞅了一眼,还是感觉有一些刺眼,好气派的马场,好像草原一样,这个马场的边缘是用圆木围起来的。

宇文斌和白煜走了进去,刚走到马场的中央,就看到了四周的马棚,马棚里栓着各种大马,同时也看见了一个满脸横肉、皮肤白胖、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十只手指头上都没闲着,戴着满是金银翡翠戒指的人远远的向他们二人走来。

宇文斌见到这个人走了过来,便停下脚步对一旁的白煜道:“你觉得此人像是个爆发户么?”白煜大笑道:“都这身打扮了,一定是腰缠万贯了,简直是富得流油啊,但是,我对他不感兴趣,因为他是个卖马的,我只偷那些为富不仁的贪官污吏,危害一方的恶霸,从来不做善事的豪强劣绅。”宇文斌道:“这就是小偷的标准,盗亦有道。”

这个腰缠万贯的人一摇一摆的走向宇文斌,抬起双手,拱手道:“宇文老弟,别来无恙,近来可好。”宇文斌也向他回了个拱手道:“托马老板的福,益州一别,向来安好,一切如故,劳老兄挂念,不甚感激。”白煜转过身去小声向宇文斌道:“你认识,还打什么哑谜。”

宇文斌对白煜道:“这一位就是盛昌隆马场的大老板,江湖人送外号马伯乐,马昌盛就是他,经过他手里的马都是上等好马,绝对的童叟无欺。”白煜道:“我不懂马,我也不偷马,你说的这些,我不想知道,我就想知道今天子时能不能到汝州。”宇文斌笑道:“我向你保证,今夜子时前,一定可以进汝州城,因为我也是童叟无欺。”

马昌盛领着他们两个人在马场里转了一圈,东看看,西看看,他们两人都不是相马的行家,就在这个时候,马昌盛从马棚里牵出两匹大马,一匹马是红色的,另一匹马是白色的,对着他们两个人道:“这两匹好马,是我多年调教,已经褪去了原本的野性,非常的温顺,这两匹马市价都在二百两一匹,我是不舍得卖掉,既然宇文老弟和白兄弟着急赶路,我只能忍痛割爱卖给你们。”

就在这个时候,宇文斌和白煜拉动着缰绳,纵身一跃上马,宇文斌骑在马上从怀里掏出一张一千两的银票扔给了马昌盛,两个人纵马扬鞭,扬长而去,等到马昌盛的眼睛离开银票的时候,所能看见的只有一路之上被马蹄子掀起的飞沙走石。

宇文斌和白煜两个人各骑一匹马,朝着汝州狂奔而

(本章未完,请翻页)

去,大概走了三个时辰,这个时候是七月初六的未时末刻,阳光照过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土路的两旁种着茂密的大树,强光透过树叶照在白马的马背上,也照在宇文斌的脸上。

白煜的头发被风吹散了,他从大红马上跨了下来,走向树林边的小河边,用手捋了捋散乱的头发,宇文斌也走了过来,用手解下斜挂在大白马的包袱,从里面掏出两个油纸包扔给了白煜,宇文斌道:“我们一路之上从未停歇,纵马狂奔了三个时辰,让马也吃个草、饮个水都歇一歇吧,我这里有一包牛肉干和蚕豆,你拿去随便吃一点。”白煜将两匹大马牵到一旁吃草,转过身来对宇文斌道:“好在你有良心,但这里有肉没酒,真的一点都不好,我只能将就吃。”

宇文斌道:“你说这句话才是实在的没有良心,我怎么会让你饿死在大路上,我们现在已经到了汝州境内了,这条河向西而去,往前走十多里就到箕山了,最多半个时辰箕山一过,黄泥岗必到。”白煜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站了起来兴奋的大声喊道:“太好了,一开始上路的时候,我以为会迷路,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终于可以去汝州转转啦。”

宇文斌道:“我们此次来汝州,是来帮朝廷缉凶的,我之所以,让你和我一起来,就是希望你能给我帮忙,你别忘了,今天已经过了一天,我们只剩下九天。”白煜吃掉了牛肉和蚕豆,油纸包空了,宇文斌看了白煜一眼,道:“难为你了,随我一路风尘仆仆三个时辰,东西都没有吃,却吃了一嘴的黄土,等看过了黄泥岗的凶案现场,到了汝州城我请的吃肉,喝美酒。”

白煜道:“其他的我已经不希望,我只希望我们能活着离开汝州。”宇文斌道:“我们一定会活着离开汝州的,因为我们还很年轻,我们还要去游历江湖,喝好酒,吃那些从来没吃过的东西,如果有一天,遇上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就和她一起退隐江湖,远离这个充满了利益、势力、险恶的江湖。”

白煜听了宇文斌的这一番话,深深地叹了一口长气道:“但愿如你所愿吧。”

宇文斌走向道旁的白马,看着它在吃草,用手轻轻的抚摸了一下马头,白煜拿了一个大一点的水袋子,在河边灌满了水,给马喝了,停歇了大概有一炷香的时间,他们两人又骑上了马,他们这次没有挥动皮鞭,一点也没有着急,骑着马慢慢的向箕山走去。

宇文斌和白煜骑在马上慢悠悠的一直向前走去,突然,白煜道:“宇文斌,出洛阳之时,我尚有一时不解?”宇文斌道:“你是嫌我在客栈时买肉买少了,还是没拿酒。”白煜笑道:“你会觉得我是这么小肚鸡肠的人。我是在想盛昌隆马场的事,明明一匹马人家卖二百两一匹,你却扔了一千两银票。但是,我又觉得这两匹马买的相当值了。”

宇文斌一听了他的话,哈哈大笑道:“我钱多的花不完,这么讲你会信么?”话音刚落,两个人就勒住手里的缰绳,抽了一马鞭,加快了速度,一直向箕山狂奔而去。

落日余晖撒满了半边天,将半座大山的山体背面映照的通红,晚霞也是血红色的,黄泥岗的官道在夕阳的照射下,现在好似黄金铺成的黄金大道,金灿灿的。两个人骑马走在一条泥泞的官道之上,道上密密麻麻的马蹄印子,还有长长的马车轮印,西郊外的官道两旁全是灌木丛,时不时的还有乱飞的虫子,走了差不多三四里路,不见有一个砍柴的农户,连一户人家都没有,顿时,白煜感觉到一丝丝瘆的慌。

宇文斌将大白龙马拴在了最粗的一棵大树上,他走向前去,蹲下身来仔细的看着这条布着密密麻麻的车辙印,他用大拇指和食指伸下去丈量了一下,然后又看着旁边的马蹄印,想了半天,他又抬起头来,向山坡上看去。

这黄泥岗官道上的山坡半面都长着杂草,夏天是杂草丛生的季节,挨着山体茂盛的生长,这半座大山都是绿色的,白煜也抬起头来向上看去,但是,他确实什么都没有发现,只知道,这条大道上全是黄色的泥土,刚刚被夕阳映照的山体现在只剩下青灰色,太阳此时已经落山了。

宇文斌又看了看旁边的树木,大概两人多粗,抬头望了望,又低下头看地上的树叶,白煜远远的走向宇文斌道:“你究竟在看什么?”宇文斌撇了一下嘴巴,没有说话,他又走进旁边一人多高的草丛中,又底下头去,在草丛的根部和地上看了老半天。

宇文斌突然走出草丛,走向白煜道:“这里确实发生过打斗,马车也有不少,从马蹄印看,这些马都是军营的良马,且全部都是高头大马,从马车的车轮的宽度来看,这些马车也是朝廷的,且马车轮上围上了一圈铁皮,马蹄铁也是特别定做的,有花纹印记,马掌中等大小,车轮大小不好估算,但是,一定是拉了很重的东西。

白煜一听到很重的东西从宇文斌的嘴中说出,显得特别兴奋道:“马车不拉粮草,一定是那个丢失的四十万两饷银。”宇文斌笑道:“你很有进步,继续说。”白煜又道:“现场很多脚印,很杂乱,不只是只有一队人马那么简单,因为,这鞋底留下的脚印有好几种花纹。”宇文斌道:“那你在说说,现场凶手大概多少人?白煜摇了摇头道:“我不是凶手,更不在现场,我实在说不出,但是,我能推断出来的,只有一句话。”宇文斌道:“是凶手告诉你的么?”白煜道:“人确实不少,但是,动手杀人的一定不超过十个以内,且全部都是江湖上成名的高手。但我又实在想不出,当今江湖又是何人,能请这么多高手,还来这么偏僻的地方作案。”宇文斌:“我实在忍不住的想去夸夸你,这次,和你出来我也能找个人说说话。”

白煜笑着道:“能遇到你,并且能和你白衣神剑交朋友,我此生幸甚。”

宇文斌也笑道:“第一天遇见你之时,我便觉得,你是个有意思的人,非常的有意思,一见如故,就是这种不经意的感觉,你我实在是投缘。”

白煜道:“我现在只想知道,信上说的负责押送官兵去哪里了,现场已然如此,尸体何在?”宇文斌道:“关于尸体,我现在不能告诉你,进了汝州城之后,一切心中的疑问自然不会是疑问。”白煜听了这话,连忙挠头。宇文斌骑上马,比白煜先行离开黄泥岗。

巳时初刻,两匹马随着一阵黄土,踏入汝州城,宇文斌和白煜骑马进城走的是南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条东西横向的街道,两旁全是商贩、酒肆,还有各种小摊子,大街上的地砖全部都是大青砖,低头一看,像棋盘一样,这些大青砖坑坑洼洼的,在这里向世人诉说着这条东西大街的千年历史。

鼻子能闻到的是弥漫在空气中的酒香,还有各种诱人的美食,街边站满了商贩,阁楼上挂满了商户牌匾,晚风吹动着酒楼的酒旗,勾起了白煜的酒瘾,宇文斌和白煜起身下马,手拉着各自的马,慢慢的走在青砖路上。

白煜道:“宇文兄,一路之上,你只顾和我讲话,也没有吃饭,四个时辰了,是该找个酒肆吃点好的,填饱肚子了吧。”宇文斌道:“那好吧,就前面那个酒楼吧,我们也坐下来好好地歇一歇吧。”

白煜自然是走在前面的,因为前面有酒,也有肉等着他,他叫了一路上,宇文斌都快被他烦死了,一直吵着闹着进汝州城了,一定要痛痛快快的喝一顿酒,白煜不仅是个小偷,还是个酒鬼,这个酒鬼不老,还很年轻,不仅年轻,而且捣蛋。

他们俩个人将马拴在门前,让小二喂了最好的草料,一前一后进了酒楼,宇文斌还是喜欢找一个靠近门口,能看到街道的桌子坐了下来,白煜跟在他的后面,东张西望的,这里虽然没有洛阳城繁华,但也不会差太多。

白煜叫了店小二过来,从腰间取出了一个水袋,悄悄地跟他讲,让他把店里的好酒,打满这个水袋,现在这个本来是在路上用来解渴装满清水的皮袋子,已经被他装满了高粱酒,无论到什么时候,白煜没事就拿出来喝两口。

巳时末刻,走在街道上的宇文斌没事就回过头去瞅一眼白煜,每次一看见白煜总在喝水,于是,宇文斌向白煜回过头去问道:“难道刚刚吃的牛肉和猪肉做的实在太咸了,为什么我一点都感觉不到口渴,而你却一直在喝水。但是,你喝水就喝水为什么要背过身去故意躲着我,一路之上,我仿佛闻到空气中有酒的味道。

不知不觉的,宇文斌和白煜走到了这条东西大街的尽头,他们看到了前面有一条小河,沿着小河边,又走了一炷香,走到了郊外的村庄,这里一眼看去,很荒废,一个人也没有全是残垣断壁,到处都长着杂草,白煜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雕花的火折子,风来回的从面前吹过,火折子却没有被吹灭。

宇文斌的鼻子嗅了一嗅,他仿佛闻到了一股香味,这香味不是白煜身上的酒味,这个味道一定比酒的味道要好闻的多,宇文斌又闻了闻,摸了摸鼻子。突然,宇文斌道:“这个火折子的香味似曾相识,当火折子燃起火苗的时候,会发出一股茶花的清香,周围的五尺以内都会被点亮,这东西一定不便宜,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好东西。”

白煜哈哈大笑道:“你以为我只会喝酒,这个火折子是蜀中飞燕堂制作的杏花春艳,制作及为不易,要采取当年生长的杏花嫩叶,和蜂蜜及上等蜜蜡水制作而成,这个装蜡块的小竹筒子,乃是取自湖南九嶷山的湘妃竹,最后飞燕堂会请当地竹刻大师杨成河制作完成,竹筒的外面也会雕花,如此一来,这只火折子的价格就会大大提升,两年前的益州城的市价是每一只四百两。”

宇文斌道:“东西确实是好东西,为了买这个杏花春艳,你一定少

(本章未完,请翻页)

喝了几十顿好酒。”白煜道:“真是无趣,偏偏在我面前提起这种伤心事,你真的没劲。以后这种事,不要再说了。”宇文斌听了他的话,根本没有作任何回应,两个人在黑夜里,点着火折子照亮脚下的路,继续向前走去。

今晚的月亮,是一轮皎洁的圆月,自从来了河南府短短不到十天内,六天之中,几乎天天都是烈日当头,晴空万里。夜晚,只有三天是有风的,今晚就有阵阵的清风,也有可能是这里的环境荒废已久,四下无人,感觉比较阴森,夏日的夜晚,竟然有一丝丝凉意,这一种凉意沁入后背,让人毛骨悚然,白煜的手里竟然出汗了,难道真的是热的。

风吹动着路旁的草丛,发出沙沙的响声,路旁的树,早已枯死多时,烂树枝横挂在书杈子上,随着风荡来荡去的,白煜抬头一看,霎时间,一阵阴森之气涌上心头,他酒也喝不下去了,宇文斌看见远处有一座荒废的破庙。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刚刚还是明月当空的夜晚,虽然没有一颗星星,但也是四处静悄悄的,不知不觉的忽然生起薄雾。宇文斌和白煜顿时觉得,这里真是奇哉怪也,明明不在山里,却有一阵山里似的白雾吹面而来,就像是白纱蒙住了眼睛,眼前的破庙总是若隐若现的。

宇文斌和白煜没有停下脚步,一直向前走去,破庙的台阶前,月夜当空下,月光照着一个硕大的树干,这个树干上的绿叶,吹满了整个破庙前的台阶,这棵树还没有枯死,上面枝繁叶茂的,宇文斌抬头望去,月亮的下面,飞过几只乌鸦,乌鸦落在屋檐的青石上停了下来,一共是四只,白煜突然道:“什么鬼地方,还有乌鸦,真他妈邪门,我们只是大晚上出来溜溜弯而已,没想到先走到了鬼村,最后又走到了这个破庙前。”

宇文斌道:“小心一点,这个地方有点诡异,你觉得像不像湘西的风水局。”白煜道:“你说的是,江湖上成名多年的湘西五仙教的风水局,仔细看来确实有一点像,但这事应该不会这么简单。”宇文斌接着道:“不对,湘西五仙教的风水局是用来装神弄鬼的,专门设计那些误入五仙教山门的无知小辈,绝不可能在此地出现,我们好像没有得罪过五仙教教主那个老怪物。”

宇文斌刚说完这句话,眼睛朝着白煜看去。白煜也看了宇文斌一眼道:“别看我,我还是知道天高地厚的,五仙教的东西我没偷过,也绝不会得罪他们,他们的东西送到我面前,我也不敢要,你就说江湖上的哪个敢要吧。”

宇文斌低下头去,又抬起头来道:“这的确是一句大实话,五仙教在湘西多年,当地口碑还是不错的,只是江湖正派人士看不上他们而已。”白煜道:“不用去理会这些江湖上的神神鬼鬼,我又没得罪他们,他们自然不会过来找我。”

两个人话音刚落,就踏上了满是树叶的台阶上,风还在继续吹,乌鸦也从屋檐上飞到了大树枝上,一会嘶叫,一会停,气氛就像这黑夜一样凄凉,破庙的门也只剩下一根门槛,斜放在门口,四面的墙全都破败不已,几乎每一面都掉了墙上的腻子,窗户只能看见是一个方形的框,墙上的砖块也是不停的掉落,四面墙都不成一个整体,每一面都破了一个大洞,风从东北方向斜着吹来,吹动着庙里面石像面前的白布,整个破庙和灵堂根本没什么区别。

宇文斌和白煜掀开被风吹乱的白布,两个人四只眼睛朝着石像望去,这个石像倚靠在一人多高的石台之上,面部狰狞,两只眼睛向外突出,炯炯有神的望着庙门外,长长的胡须,宽脸,头戴乌丝飞翅冠,身穿红色绣花袍子,背后有长长的黑披风,脚上穿黑缎绒布靴,左脚下踩着一只小鬼,左手拿五蝠风雷扇,右手持三尺铁剑,仔细一看这一把铁剑确实和宇文斌的那一把凤栖剑极为相似。

白煜大声道:“这不就是钟馗庙么,我以为是个人呢,真的吓死了。”宇文斌道:“是你亏心事,做的太多了吧,钟馗来收你了。为什么我不觉得可怕,今夜委屈你一下,我们今晚和钟馗一起睡,神鬼都不要怕。”

白煜道:“行吧,但愿钟馗能保佑我们,现在是夜里二更天,回到城里,每家酒楼都已打烊,想喝酒都找不到地方,你我只能在这个破庙里将就一夜,我只希望明天一早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风不止,不停的吹动着破庙里的布幡,半夜三更,外面的大树一直不停的被吹动着,树叶也不停的被吹落,白煜睡的很死,宇文斌确实没有睡着,他就站在破庙的门口台阶上,虽然是夏日,但谁也不得不承认,这夜里山坡上的风,一点都不会热,反而有一丝凄冷,风吹动着宇文斌的头发,树叶从他的身上吹过,落下又从身上滑落。

白煜翻了一个身,被宇文斌在门外看见,宇文斌顺手就将身后的布幡扯下一块来,轻轻地盖到了白煜身上,宇文斌终于也坚持不住了,他躺在了白煜的头前面,倚靠着钟馗像底下的高台旁边睡着了,钟馗石像背后那一堵烂了洞的高墙,透过来一道光线,直射在钟馗像的身上,光芒万丈的钟馗守护着世间的一切生灵,震慑了幽冥鬼蜮所有的妖魔鬼怪,也守护着破庙里的这三个迷路的人。

黎明到来了,一声鸡鸣之声,打破了这个寂静的夜晚,一个满脸是血的大汉,从石像的后面爬了出来,高台离地四尺,这个大汉爬了下去,也被摔得不轻,嘴里一字一字的轻声叫道:“水…水…水……水……”

这个大汉连续的叫了四声,终于吵醒了正在熟睡之中的宇文斌,宇文斌向前走去,右手拖着这个满脸是血的大汉,这个大汉又在呻吟道:“水…水…水……水……”宇文斌另外的一只手向自己背后伸去,他拿出了一个黑色的牛皮水袋,只剩下半袋子水,全部给这个大汉喝掉了。

白煜也被惊醒了过来,看到眼前一幕,赶紧起身冲向宇文斌,白煜道:“这是什么人,一大早醒来的第一眼,就在这里看见了自己的同行。”宇文斌叹了一口气道:“你这个酒鬼,真的糊涂,他不是乞丐,你仔细看看他身上穿的衣服还有靴子。”

白煜向前靠近这个大汉,仔细的一看,又道:“乞丐确实不应该穿着这种材质的衣服,这脚上更不应该穿着靴子,乞丐一半都穿着草编的鞋,哪怕是丐帮的,也穿着那种黑色的布鞋,或者穷一点的,不仅衣服是破烂,鞋子估计也没有,脚掌长着厚厚的老皮,这就是老乞丐的鞋底掌。”

阳光从破洞里照了进来,整个破庙内,在阳光的照射之下,简直像少林寺的大雄宝殿一样金灿灿的,宇文斌将大汉轻轻地扶到高台的下面倚靠着,这个大汉满脸是血,手上、衣服上、裤子上、鞋底掌全都是血迹,衣服上的血迹早已被阳光晒透了,嘴上全是血,嘴唇上厚厚的像麻纸一样的一层一层的,一定是又饿又渴。

但是,仅有的半袋子水已经让他喝掉,现在的水袋里,再也流不出一滴水来,他用尽全身力气爬向白煜的包袱,宇文斌很是不解,直到看见了这一幕,白煜的水袋子里面还剩下半壶酒,被大汉看见,所以才奋不顾身的爬过去。

大汉喝了一口,直接咽了下去,他奋不顾身的爬过去找水袋,却不料喝的第一口确是酒,他的眼神充满了愤恨,好像双眼充满了鲜血,直到他喝光了白煜的酒,直接倒地不能动,也不能爬起来。

白煜走了过去,看了一下,探了探鼻息,向宇文斌道:“还有一口气,人还没死。”话还没说完,从腰间掏出一个小包,里面全是大小不一的银针。宇文斌站在一旁道:“酒鬼,快运气输一层真气给他,他好像还有话没说完。”

白煜先用银针封住了大汉头部的神庭穴和百会穴,再以一掌运输了一层真气进入他的体内,只见大汉口中一口鲜血吐出,他用尽了全身的最后力气道:“洛阳…洛阳……洛阳……”

白煜轻轻地放下大汉的尸体,起身对宇文斌道:“他最后说的是洛阳,我还是不明白他想表达的意思。”宇文斌叹了一口气道:“我也想不明白洛阳有什么含义,真的要好好推敲一下”。

宇文斌话音刚落又走进大汉的尸体,仔细的看了看,他掀开了大汉的外衣,这大汉前胸处布满了长长的伤口,都已经化脓,他又掀开裤腿,看见大汉的两条小腿都是长长的伤口,都已发青,鲜血早已凝固,宇文斌对白煜道:“将他上衣退去,背后一定也是伤口。”

宇文斌推断的一点都没错,大汉背后的伤口也是长长的两道血痕,在靠近胸椎的地方,是一个倒三角伤口,直接插入肉里,宇文斌道:“此人前胸中剑共计五处,伤口长度约两寸左右,细细长长,其深度足半寸,显然符合长剑的外形特征,也是不足以致死。左腿中两刀,右腿中三刀,伤口长度约一寸半,且鲜肉外翻,深度只是在表皮不足半寸,这是长刀的特征,此人刀法比前一人剑法精湛,伤人腿部五刀,只令其不能站立,且伤口大量流血的特征,此五刀也不足以致命。其背后才是最终令他丧命的最终一击,成十字型的两处伤口,左边伤口长约四寸半,深度达两寸,细细长长,此一道乃是剑伤。右边伤口长约三寸,深度也是足两寸,鲜肉外翻,此一处乃是宽刀所致。刀剑交叉之间的胸椎背后乃是暗器所伤,长度不足半寸,深度约两寸半,直入肉下,暗器无毒,从伤口看乃是江湖上善用流星镖的高手所致。”

白煜站在一旁,看着地上躺着的尸体,直骂道:“这凶手下手也太过毒辣,刀剑不致命,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却被流星镖杀死,实在死的冤枉。”宇文斌道:“死者已矣,就让他入土为安吧。”

破庙一夜,宇文斌和白煜二人实在是感触良多,回到汝州城,骑在马上,久久不能释怀。

(本章完)

.

阅读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最新章节 请关注盘古小说网(www.lawace.cn)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添加书签

本周热门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