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

《复活》

第三部_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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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聂赫留朵夫没有上床睡觉,而是在房间里来来回回踱步。他和卡秋莎之间的关系结束了,她已经不需要他了,这使他感到羞愧、痛苦,但,另一桩事非但没有结束,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使他更觉痛苦并要他采取行动。

在这段时间里,尤其今天在这可怕的监狱里,他所见到、所了解到的种种恶行,包括把可爱的克雷里佐夫置于死地的可恶行径,还在到处横行,到处肆虐。不但看不见战胜这一切的任何可能,甚至连怎样战胜也不明了。

在他脑海里重又浮现出冷漠的将军、检察官、典狱长、关在充满病菌的牢里的千百个被侮辱者,重又想起那个大胆谴责官吏而被说成是疯子的奇怪老人,想起停尸间里饮恨而死的克雷里佐夫那张蜡黄、死寂的脸。是他聂赫留朵夫疯了,还是那些干尽坏事却自认为头脑清醒的人疯了?这个以前曾提起过的问题今天又顽强地出现在他面前,要求回答。

他走呀,想呀,后来走得实在累了,想也想得实在乏了,便坐到靠灯的沙发上,随手翻开了福音书。那是英国人送他做留念的。“听说一切问题都可以从中找到解答。”他想,于是从他翻开的那页,《马太福音》第十八章读起。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是的,是的,确是这样。”他想到他确是只在谦卑的时候方感到生活的安宁和快乐。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这话是什么意思?在什么地方接待?又什么叫作‘为我的名’?”他自问,觉得这些话什么也没有向他点明。“再者,为什么要把大磨石拴在这人颈项上沉进深海?不,这有点儿不那么对头,没说清楚,没说明白。”他暗暗想。他记起他一生中好几次读福音书都因为这样一些不明白的地方所以没继续读下去。他又读了第七节、第八节、第九节和第十节。这几节说到将人绊倒的事,说到人怎样才能永生,说到把人丢在地狱的火焰里作为对他的惩罚,说到孩子的使者常常见到天父的面。“多可惜!那些话说得支离破碎,没有一点儿连贯性。”他想,但他又觉得这里面蕴含着某种启示。

他接着往下读。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

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

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是呀,天父不愿意他们失丧一个,可在这儿,他们却成百成千地死去,却没有拯救他们的办法。”他暗自想。

他接着往下读。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天国好像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账。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众同伴看见他所做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

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

“难道不就是一回事吗?”聂赫留朵夫读罢这话,不由出声嚷了起来,而且他体内的一个声音也在说:“是啊,全都是一回事儿。”

于是聂赫留朵夫遇到了追求精神生活的人所常常遇到的情形:某一思想初时看来似乎荒诞不经、虚妄不可信,后来经由实际生活屡屡证实,从而恍然大悟,领会到它原来是最简单的无庸置疑的真理。同样,他现在也领会到,为根绝使人们受苦受难的可怕恶行,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每人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有罪,因此既无权惩治他人,也无权干涉他人。如今他终于明白了在大小监狱里亲眼目睹到的种种恶行,施恶者却又那么坦然自若,自以为得计,源之于人们想做他们不可能做到的事。自己作恶却要去纠正恶行,有罪的人想去改造其他罪人并以为通过强硬的手段就可以办到,引出的结果是,嗜钱贪利之辈把臆造的改造、惩罚别人的那一套当作自己的职业,他们自己败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却还在不断使别人败坏、堕落。他终于明白了所见种种惨状从何而起,又如何消弭此种惨状。原来,他无法找到的答案就是耶稣对彼得的回答:要永远宽恕人,宽恕一切人,宽恕无数次,这因为,自己无罪因而可以惩治改造别人的那种人是根本没有的。

“但事情也许不可能就这样地简单。”聂赫留朵夫自言自语,同时又分明看到他起初认作无稽之谈并习惯予以否定的答案却是千真万确的,不但是理论上,而且是实际中解决问题的唯一可靠办法。以前他常常反着想:难道对那些作恶的人就不加惩罚地白白放过他吗?但如今他不再那么想了。如果事实真能证明惩罚可以使人弃恶从善,那倒还有话可说,可是事实适与其反,证明任何人都无权惩治别人。既然如此,唯一合理可行的办法只有停止推行这种有害无益、残酷而又不人道的做法。他像是质问:“几百年来,你们一直在惩办你们认作罪犯的人,可是怎样了呢?他们是否绝迹了呢?非但没有绝迹,而且有增无减,既增加了一批批因受惩罚而更加腐败堕落的罪犯,又增加了坐在那儿专事惩治他人的罪犯如法官、检察官、侦讯官和狱吏。”聂赫留朵夫现在明白了,社会和社会秩序大体上得以依然存在,并非因为有合法的罪犯坐在那里专门整人,而是因为,尽管风气败坏到如此地步,人与人之间还存在着怜悯和爱。

为能在这本福音书里找到肯定他这种想法的文字,聂赫留朵夫便从头开始读起。读罢素来使他感动的“登山训众”那一章,发现自己第一次真正领会到了这段训戒并不是所谓抽象的美好理想,其大部分要求并非过分或难以实现,而是简单明了、切实可行的。一旦执行这些戒律(这是完全可以办到的),就能建立起人类社会的全新结构。到那时,惹聂

赫留朵夫如此气愤的暴力就将自动消灭,人类所能达到的最大幸福——人间天堂也就能实现。

戒律一共五条。

第一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二十一至二十六节)说的是,不仅不可杀人,而且不可向弟兄动怒,不可把任何一个人看成微不足道,辱骂他是“拉加”;如果同某人发生了争吵,应当在向上帝献礼即祈祷之前先同那人和好。

第二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二十七至三十二节)说的是,不应乱淫,见女色动淫念。一旦和一个女人结为夫妇,就应对她永不变心。

第三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三十三至三十七节)说的是人不应当在许诺任何事的时候起誓。

第四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八十八至四十二节)说的是,不应该以眼还眼,如有人打你右脸,你连左脸也转来由他打;若别人欺负你,应予宽恕和忍受;若有所索,不可拒绝。

第五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四十三至四十八节)说的是,不但不应恨你的仇敌,与之争斗,还应爱他们,帮助他们,为逼迫你的人祷告。

聂赫留朵夫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身前的那盏灯,感悟到如果人们都遵循这些箴言,我们的生活就将是另一种样儿,不再有种种丑恶。于是在他心中升起了久未有过的喜悦,像是历尽长期劳累和痛苦之后忽然找到了安宁和解脱。

他通宵不眠,如同许许多多读福音书的人那样,读着读着眼前豁然开朗,领会到了读过多次却没有明白的那些文字的全部意义。他像海绵吸水般吮吸着书中向他揭示的道理,那些必需的、可喜的诫言。他读到的一切似乎都是他所熟悉的,似乎都在证实和引导他认识他早就知道却不甚了了、不甚相信的道理,而今他终于认清了,相信了。

而且,他不只是认清和相信人人执行这些戒律就可能得到人所能得到的最高幸福,现在还认清和相信每个人除履行这些戒律外无须再做别的,合理的、也是唯一的生活含义尽在其中,背其道而行者皆属错误,都将招致报应。这是从全部教义中得出的结论。它尤其在关于葡萄园户的那个比喻里阐述得分外生动,分外清晰。园户本是被派去葡萄园为园主工作的,却把葡萄园看成了自己的私产,凡是园中之物都为他们而设,他们只管在园中享乐,竟然忘掉了园主,而且,谁向他们提到园主,提到他们对园主应尽的职责,就把谁杀死。

“我们的所作所为也跟园户一样,”聂赫留朵夫想道,“我们抱着一种荒谬的信念生活,认为我们就是生活的主人,人生在世就是享乐。其实此种想法乃是迷悟,须知我们是奉派来到这世上,是有所为而来。可我们自以为活着就是图快活。所以很清楚,我们也如那不依园主意愿行事的园户一样不会有好下场。主的意愿就表达在这些箴言之中,只要人们按此行事,人间也就能建立起天堂,人类也就能得到最大的幸福。

“‘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可是我们却先觅求这些东西。显然,这是觅求不到的。

“这样看来,这是我一辈子的事了。一事了结,就要去着手另一件事。”

从这天晚上起,对聂赫留朵夫来说,一种全新的生活开始了。倒不是因为他进入了新的生活环境,而是因为,他曾遭遇到的一切,从这时起,对他来说都有了与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至于他一生中这个阶段的结果如何,将来自见分晓。

一八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全书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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