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

《文观》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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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岁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

造籍起正月,毕三月,所须纸笔、装潢、轴帙皆出当户内,口别一钱,计帐所须,户别一钱

凡习学文武者为士,肆力耕桑者为农,功作贸易者为工,屠沽兴贩者为商。

(工、商皆谓家专其业以求利者;其织饪、组紃之类,非也。)

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食禄之人不得夺下人之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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